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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美化人治歪曲历史的欺世之作

  至于他把郭文所评析的“群治”即“群众运动之治”,故意歪曲成“靠哪些人和哪个群来治”,从而便于他上纲到群众路线和阶级路线上来“驳斥”,似乎只要所谓“阶级路线”正确(?),或者目的正当(所谓“治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可以不择手段(用法律语言是“违反正当法律程序”),以运动群众的方式,未经全国人大的通过,单凭领袖的指示和党内的“516通知”,就实行全国总动员,发动“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倡导“群众专政”,导致红卫兵大搞林彪的“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残酷迫害革命干部和知识分子的“红色恐怖”。而张光博却对郭文否定这种“大民主”的群众运动导致的“大专政”、“多数专制”乃至形同“暴民政治”的局面,鸣冤叫屈,质问“郭文怎能把‘民’和‘多数’称为‘暴民’呢!”这位把“阶级性”当作口头禅的先生,为了“驳斥”他人的需要,在这里就避而不谈这些打着“革命群众”旗号的造反派践踏人权与法制的行为的阶级性了!当然,要想让当年高呼“革命的武斗好得很!”的人承认自己是“暴民”,是不可能的。
  张光博是宪法学教授,似乎不应该不懂得民主政治中“多数专制”的概念及其弊端,和“保护少数”的原则在民主政治中的重要意义。但为了“驳斥”的需要,也就顾不得抛弃宪法学的基本常识了。
  问题在于,我们党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就已否定并正式宣布不再搞群众性的政治运动,而张氏居然20年后还在为历史实践早已否定、党中早已决定要坚持摒弃的这种所谓“大民主”、实质上即反民主的、扰乱社会稳定、制造社会动乱的“群众运动”辩护、叫好,其用心实不堪问!
  更有甚者,张文随之为了“驳斥”郭文中认为毛泽东晚期“人治加群治”的治国方略“收效甚微,负面作用为主”,居然李代桃僵,举出解放初期恢复国民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工业体系,维护国家独立,以及后来有了原子弹和导弹,等等并无人否定的业绩,移植到晚年的毛泽东及其“人治加群治”的治国方略上,质问道:“说这都是在治国方略的‘负面作用为主’的条件下获得的,谁信?”其逻辑的结论自然是人治有巨大“正面作用”。人们倒不禁要反问:“把这些都归到人治(一人专权之治)的功劳簿上,谁信?!”这不是在美化人治,抹杀党的其他领导人和广大党的干部和人民群众创造的历史功绩,又是什么?张文中不是也引用了邓小平的话:“那时大家把什么都归功于一个人”(邓选2-308)么?何况,郭文特指的是毛泽东的晚年个人专权的人治的失误,而且还指出:“他晚年也并非一切都错,后期在外交、国防科学上的巨大成就,也是同他在这方面的正确决策分不开的。”在张氏的刀笔下,郭文的这些话自然是可以视而不见,隐瞒不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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