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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婚姻的治理

  [13]安娜·L ·斯特朗:《中国人征服中国人》,北京:北京出版社,1984年。
  [14]张怀万:同上注11
  [15]《CY鄂豫皖中央分局给团中央的综合报告》(1931年10月8 日),转引自何友良:同注11.[16] 章炼烽:《十件离婚案》,原引自《解放日报》,1945年4 月27日,转于西南政法学院函授部(编):《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法制建设资料选编》(第三册),页65.
  [17] 浦安修:《五年来华北抗日民主根据地妇女运动的初步总结》,引自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科院(编):《陕甘宁边区政府资料选编》(第九辑),北京:档案出版社,1988
  年。浦安修在“各种人士对婚姻条例的态度”一节中讲到了贫农对废除买卖婚姻、婚姻自由的怀疑,比如有的贫农说“好是好,怕没人嫁给咱了”,对于可以离婚表示畏惧。
  [18]“列宁式的革命准备,那是一种有计划的权力征服。即使是组织和战略被降到次要地位,列宁的革命也从未忽视其最终目标。”见毕仰高:同上注7
  [19] 斯特朗惊诧于一位腼腆的小女生居然曾经在一个小时内杀掉了十八个日本兵。见A.L.斯特朗:同上注12
  [20]美国历史学家L. S. 斯诺夫里阿诺斯曾经分析到近现代世界各国革命中的妇女解放的共同弱点是,“争取妇女权利这项事业在妇女自身中间就没有得到优先考虑。在革命期间,她们主要适应本阶级的需要而没有适应她们作为女性的需要。”见L. S. 斯诺夫里阿诺斯:《远古以来的人类生命线——一部新的世界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页199
  [21] 浦安修在《总结》中对不准出门的农村妇女的胃疼有细致的分析。同时,这可以被看作女性以病变的身体做出的抵抗表达,革命里的女人只有用身体,而非话语才能表达其情绪。见浦安修:同上注16
  [22]见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宣传组(编):《婚姻法带来的幸福》,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年。
  [23]浦安修也注意了这一点,她发现许多干部和农民都把婚姻家庭出现问题后的责任推到妇女身上。早在苏区时,中央就发现在婚姻条例的执行中,“许多政府负责人完全违反这一法令而是拥护封建的婚姻制度;有许多工农同志,还有不了解实行婚姻自由使彻底消灭封建残余,保护妇女权利,而发生许多纠纷……”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周年纪念向全体选民工作报告书》(1932年11月7 日),第五辑[24]文献中,“农民意识”是苏区使用频率甚高的政治名词。这一名词早在1929年就已提出,主要是围绕无产阶级的领导作用逐渐消磨而提出的。苏区对“落后农民”、“落后群众”称谓的使用,虽也间有误及坚持实际者,总的说来,无大不妥,基本上是对一部分与苏区社会的氛围、节律不全合排的农民的客观反映。见何友良:同上注11,页172[25] 党和妇女的结盟在这个时候要比党和农民的联盟来得稳固。当时的一份工作报告赞扬了妇女群众的情绪特别热烈,富有罕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甚至“时常走上了农民的前头,农民反而落后了。”见何友良:同上注11,页183[
  26] 在苏区,有的丈夫要求妻子外出时给家里打声招呼,结果妻子向政府报告说丈夫不准其外出,以至丈夫以压迫妇女为名受到几天关押。见《赣东北妇女工作》,转引自何友良:同上注11,页183
  [27] 或许真是女人的先天具有的性格,彭湃鼓励母亲送子当红军是用三元钱在母亲耳边叮当作响,才办到的。见毕仰高:同上注7.根据地时期,浦安修记载道,有母亲不允许女儿上学,喝道:“我一辈子没过好,你就能得了便宜了。”
  [28]邓颖超和康克清的工作风格显然与蔡畅、浦安修不同,这可能与她们不同的成长环境和生活经历有关。见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蔡畅、邓颖超、康克清妇女解放工作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
  [29]见《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中第19条“离婚时须向区级以上政府请求之,经审查批准领得离婚证明书始得离婚”,这是很有趣的,建国后,婚姻案件首先也是由诉请人的行政隶属机构——所在单位出面调停的)
  [30] A·L ·斯特朗:同上注12
  [31]浦安修:同上注16
  [32]浦安修记述了一个案件,丈夫有虐待行为,妻子告到妇救会。结果妇救会不分青红皂白,判了那男人三年的徒刑,使家庭和村里群众都不满意,那妻子也傻了眼。这个案件很类似于“秋菊打官司”,可见法律与人情的冲突自从革命之初就已存在了。
  [33]我头一次看到这一条款时,不禁哑然失笑,但当这一条款在整个根据地时期各婚姻条例中反复出现时,除了恐惧,我已没有别的感觉。这让人想起刘小枫的《记恋冬妮亚》。让人想起50年代,有人诉诸最高法院断绝自己与政治不清白的家庭的亲属关系,这一诉求最后被最高法院驳回,真是让人长舒口气,从而因此对中国法律仍抱微薄之希望。
  [34]有时当时的资料和文件所表明的让人很奇怪,妇女往往是一个家庭中最支持党的政策者。53年出版的《婚姻法带来的幸福》描述了很多“家庭竞赛”,都是女方提出要同新郎比赛,看谁对社会主义生产的贡献大。
  [35]浦安修:同上注16. 可见革命对妇女的优惠是何等地步步为营,革命的解放法令是何等地恩威并施。
  [36]浦安修:同上注16. 冰雪聪明如浦安修者,竟也盘算起自家姐妹来。翻想其57年受彭德怀案牵连,屡遭批斗,又在文革时身陷囹圄,饱经磨难,实难逃“机关算尽太聪明”之讥。她的二姐浦熙修,仗春秋笔法,在重庆白区的《新民报》上呼应共产党的民主斗争,57年亦因《文汇报》一事被打做右派,她与罗隆基的恩怨情仇更让人唏嘘难禁。浦家三姐妹个个木秀于林,却只有学理科的大姐洁修远离政治,遂得一世安宁。有好轶闻者,可看胡平:《禅机:苦难的祭坛1957》及一本逸俟难考的《中国百名大右派》。
  [37]考察共产党从苏区到解放区以及建国后对托儿所、儿童团及保育工作的政策和策略,也将是一篇有意思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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