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济学理性的工具性与价值性 正如前面所说,理性本身具有工具性和价值性双重功能,人在经济行为中表现出来的理性同样应该是工具性与价值性的统一,把人的经济学意义上的理性只理解为“计算理性”或“工具理性”是片面的,这正是西方经济学理性观的重大缺陷。人的经济行为与道德、正义等社会理念是密不可分的。 “我们不是作为独立的、自由决定着的追求着最大利润的经济动物来到世界上并且生活的,我们总是受着我们的环境和我们的社会的联系团体的各种影响。”(11)把人在经济行为中的理性绝对地理解为一种纯自我利益的比较,不仅无益于理论的本身,而且也有害于人类的实践。遗憾的是,目前我国很多经济学家对人在经济行为中的理性同样带有上述的偏见,这极不利于建立一种科学的理性观。但我们必须指出的是,理性的上述统一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的人群中,这种统一是有差别的,甚至会出现人为割裂的情形,而且,主张经济理性中的价值性并不意味着否认人的利已主义与机会主义的存在。只是前者是应然的范畴,后者是实然的范畴,法律的任务就在于是不断地解决两者的矛盾,而不是绝对的统一。否则人类社会早就进入“大同”世界了。
3、经济学理性的抽象性与现实性 经济学理性是和经济现象相对的概念,是对经济现实的高度的抽象概括,往往运用抽象法建造各种理论模型,研究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函数关系,近代以来则强调数学方法的运用。尤其西方哲学中唯理论,严重影响了经济学中理性的理解,其结果表现在西方经济学强调理性演绎的认识方法占据了主流地位,从李嘉图开始理性演绎法成为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认识论的主流。由于把理性思维抽象方面与现实方面各自对立起来,从而脱离了经济生活事实的本身。如“不少经济学要么把演绎的出发点(前提或假设)视为不证自明或来自纯粹的天赋观念、心灵内省的产物,如穆力、罗宾斯等人;要么把演绎的规则看成是现实经济生活唯一可靠的范式,用理性逻辑的范式来演绎、设定、剪裁现实经济过程,如李嘉图,米塞斯等人。”(12)其实,理性与感性应结合起来看,无论是理性主义还是经验主义都是片面的。因为认识过程本来就是感性形式与理性形式的统一;感性的抽象性与现实性是既区别又统一的,不可分割、孤立地层看待理性的抽象性与现实性。这种理性抽象性与现实性的统一要求我们认识经济事实,要把质的分析与量的分析,演绎的方法与归纳的方法相结合地进行,而不是极端地偏向某一方,甚至把活生生的经济事实演变为枯燥的数字和模型的堆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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