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执行方式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都有过复杂多样的历史,已知执行方式就多达数十种之多,而这些方式的存废变更都或多或少地放映出当时刑罚特征和统治者的刑罚观,因此研究死刑执行方式的历史沿革、特征是不无裨益的。从世界范围看,有学者、专家把刑罚进化阶段划分报复、威慑、等价、矫正、与折衷五种进化形态,死刑的执行方式也相应地划分为这五种形态②。有学者、专家把刑罚划分为残酷刑时代(生命刑至二十世纪初叶)和文明刑时代(二十世纪初叶至近现代时期),死刑执行方式也相应地划分为两类,也有学者、专家按社会形态划分出三类,即:奴隶社会的死刑执行方式、封建社会的死刑执行方式、资本主义社会的死刑执行方式(包括同时并存的社会主义的死刑方式),为便于比较分析,本文采用第三种划分方法。
(一)奴隶社会的死刑执行方式。这个时代的死刑方式种类繁多且都是野蛮极至。最古老的奴隶制国家巴比伦执行的死刑方式有焚刑、溺刑、刺刑以及用牲畜撕裂身体等,而罗马奴隶制国家中死刑的执行方式更多也更残酷,有鞭、溺、笞、摔、绞等③。我国自夏朝起存有死刑,以夏朝开始的奴隶社会时代,死刑的执行方式比起外国有过之而无不及,像炮烙、金瓜击顶、剖腹挖心、烹、喂毒蛇、剁成肉酱、肢解都是触目惊心、毛骨悚然的酷刑。奴隶制
刑法是维护奴隶主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对于侵犯他们利益的“罪人”,奴隶主总是想尽办法采取最残酷的方式处死他们威慑社会。
(二)封建社会时代的死刑执行方式总体比奴隶社会稍微有点进步,表现在当时的法律规定死刑的方式只有绞和斩刑,这无疑也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封建社会农民不像奴隶社会的奴隶主“工具”的奴隶一样,地位和人身自由比奴隶有明显提高。虽然如此,死刑还是经常使用到的一种刑罚,且统治者对一些他们憎恶的犯罪使用法外规定的死刑方式。在这个时代,统治者极度信奉死刑的威慑作用,唯恐单纯的致死不足以遏制犯罪,因此便绞尽脑汁设计各种各样制造痛苦程度不同的死刑执行方式,以统治者泄愤之用,也为巩固统治之用。在中国,凌迟是封建社会最残酷的一种死刑执行方式,是指向受刑者身上的割三千六百刀而致其死。整个封建时代,中国以秦朝死刑方式最多和最残酷,此时的死刑不仅剥夺人的生命,更重要的是利用各种残酷的方式制造极大的痛苦,以实现威慑状态的统治。
(三)资本主义时代的死刑执行方式逐步单一化,行刑方式逐步文明,注重人道。这个时代初,即封建社会末期,封建统治阶级滥施死刑,残害广大劳动人民,既激起广大劳动人民的愤怒,另一方面劳动力损耗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因此,资产阶级使用“轻刑化”为口号,号召废除或限制死刑、尊重人权,减少死刑犯痛苦等。人道主义、人权观念随着资本主义发展深入民心,反映在死刑执行方式上是采用尽可能减少痛苦的死刑方法。时至今天死刑执行方式有枪毙、斩杀、电杀、毒杀、绞杀,且各国法律大都规定采用单一执行方式,行刑时尽量减少痛苦,尊重死刑犯的人格尊严。因此资本主义时代的死刑执行方式比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时代的执行方式有着巨大的历史进步。而在当代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并存,在执行方式上它与资本主义有许多相同,因此不单独研究。以上是这几个时代的死刑执行方式的回顾,通过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死刑执行方式的历史过程种有以下特点:
1.行刑方式由残酷到人道,与刑罚“轻刑化”的发展趋势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