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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防止支票欺诈的措施

 
  为了进行平衡,该法也作出了一些有利于提示行的规定。比如,在可能存在欺诈的情况下,提示行可以延长付款期限,这些情况包括持票人开立帐户不到30日,支票金额超过5000美元,或者支票帐户经常出现透支的情况等等;又如,要求付款行迅速处理退票,本地支票必须在向付款行提示票据后2天内退回,异地支票必须在4天内退回。
 
  这是一些强制性的时间限制,银行必须遵守。但是,这也为支票欺诈提供了条件。只要进行欺诈的人知道,提示行有可能在支票被付款行退回来之前,就必须在法定时间内付款,就有可能存在支票欺诈。根据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统计,就商业银行而言,只有48%的本地支票才在法定付款时间内被付款银行退回,也就是说,有52%的本地支票都存在欺诈的可能,至于储蓄银行和信贷协会,只有17%和25%的本地支票才在法定时间内被付款行退回,存在欺诈的可能性更高。而在整个支票欺诈中,本地支票欺诈占欺诈金额的72%;50%的损失是针对提示行的。为了减少因为法定期限造成的欺诈损失,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提出建议,将上述的法定期限延长一天。据估计,延长一天,就意味者80%的本地支票可以在提示行按法定日期付款之前就能够被付款行退回,也就是说,提示行在得到付款行的确切答复之后,再向客户付款。
 
  
 
  二、先对单,再付款(positive pay)
 
  先对单,再付款是目前许多美国银行所采取的防止支票欺诈的办法,是借助电子化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方式。这种方式的运作为:客户在签发每一张支票之后,就通过电脑、电话或其他电子方式,向付款银行(也就是自己的开户行)发送有关这些支票的一些信息,形成一个已签发支票的清单。付款银行有一个自动的“先对单,再付款”系统,这个系统每天自动的将提示付款的支票同客户发送的清单进行核对。如果被提示付款的支票在这个清单上面,银行就自动付款;如果不在清单上面,付款银行就把这张支票列为“有问题支票”,同时向客户请示,要求客户作出指示是否付款。
 
  美国银行家协会的报告显示,大概有2%的社区银行(资产在5亿美元以下)、6.5%的中等规模的银行(资产在5亿到50亿美元之间),以及54.5%的大型银行(资产在50元美圆以上)都向公司客户提供了“先对单,再付款”的服务。银行采取的这种方式是否有效,有效的程度如何取决于银行和客户之间交流信息的多少。换句话来讲,如果付款银行发现有问题的支票以后,只是告诉客户这张有问题的支票的支票号码和支票金额(通过电子化的方式),客户确实签发过这样的支票,那么肯定就会指示付款,但如果这张支票的金额和号码都对,只是签名或收款人的名字被伪造了,客户就没有办法发现支票的欺诈,这样的情况经常出现,比如客户内部员工伪造签名或收款人名字,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支票欺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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