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抽象意义上讲,欧洲结构主义符号学法学的特点可以简要地归纳为:第一,法律是一种符号。这里的法律,既可以是法律的概念、原则和理论,又可以是法律的具体规定、法律的推理过程和实现过程。第二,法律符号有其自身的结构,其中包括表层结构,即法律表面所展现的东西;深层的结构,即法律生成和发生意义的东西。有时称之为“语法”或“叙述语法”;中间结构,即上述两个结构中间的东西。有时称为“社会”水平,它是一种社会知识的形式,其中包含叙述类型和社会评价;第三,法律符号的意义的发生过程,即法律的含义通过什么样的结构和功能表达出来。〔3〕 以“x谋杀了y”这一法律现象为例,如果用符号学的方法去理解,首先就要描述出x是行为的主体(“发送者”),y是行为的客体(“接受者”),x与y之间的关系通过谋杀建立起来(“接触和代码”),x的谋杀行为是在特定条件下完成的(“语境和信息”)。其次要解释“x谋杀了y”的背景,动机,当事人的能力,以及人们事后如何回忆该事件。就法庭而言,各种团体的成员在法庭外做了些什么,他们如何成功地举证,他们的记忆如何值得信赖,律师如何巧妙地出具证据等等。
在组织发展方面,1987年“法律符号学国际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emiotics of law)成立。1985年爱克斯马色勒大学,1986年肯特大学,1987年麽斯那大学,1988年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1990年西班牙欧那提国际社会法学学院分别召开了一系列的研讨会。现在该协会已在20多个国家有其成员。美国有“法律政府和经济符号研究中心”。意大利的分析学派于1987年举办过一次法律符号学研讨会。1987年巴黎第二大学和爱丁堡大学在巴黎召开言语行为理论研讨会。委内瑞拉的拉丁美洲法律和社会调查中心拥有两份符号学法学的刊物。比利时圣路易斯集团致力于法律阐释的方法。德国符号学社团曾经举办过法律符号学专门研讨会。此外,在一般符号学领域,许多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也开始与法学家们合作,举办法律符号学的专门研讨会,试图联手开拓新的领域,发现新的法律研究方法。比如,美国符号学协会,世界法律哲学组织,符号学研究国际协会和国际社会学协会法律社会学委员会都有一定的举措。在学术刊物方面,法律符号学国际协会有每年三期的国际法律符号学杂志,还有半年一期的通讯。〔4〕
二、对法律现象的符号学分析
符号学作为一种分析方法,被应用到法律的各个方面。格雷马斯曾经就1966年法国公司法进行过符号学的分析。杰克森则将符号学运用到法律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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