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还很多,我并不想,也不可能一一列举,但是,在象波斯纳这样的学者以及他和他们的大量著作面前,有志气让中国法学同世界接轨的中国法学人应当感到我们的责任。谁让我们选择了以学术为业呢?
四.
我是1996年购得波斯纳的这本书的,很喜欢;一直想翻译,但由于两个考虑,未能动手。
首先这本书太大,600多页,译文将在60万字左右;而且,在中国法学界,似乎对翻译的工作一直缺乏足够的学术评价和尊重。在许多人看来,翻译吗,不过就是懂点外文就行了吗?而且,近年来,还有了政治正确,翻译过来的,只要是自己看不太懂的,或不对自己的路的,都可以用种种政治正确或标签一下子将其否定。有鉴于此,我当然不能免俗,当然会计算机会成本,翻译还不如自己写点东西。第二个原因是,就是第一节提到的语境问题――作者意图之读者与译作之读者之间的差异。
但是,至少本书的有些部分还是对当代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例如,第一编对法官和法律职业的研究;第四编关于制度经济学和哲学的讨论;以及《引论》都是中国学界已经有足够能力消化的了。因此,1998年我想编译一部两卷本波斯纳文选时,翻译了这三个部分,大约20多万字。但由于版权的原因,以及波斯纳本人惊人的写作速度(请看本文第三节),使得文选的编辑似乎不大可能;因此,这个胎儿就一直在计算机硬盘上蛰伏了两年。
1999年秋,我去哈佛燕京作访问学者,读了波斯纳1999年的新作《道德与法律理论的疑问》,并利用一些业余时间进行翻译。翻译期间,当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编辑丁小宣来伊妹儿问我是否愿意翻译《超越法律》,并说版权都已经解决了。这再次勾动了我翻译《超越法律》的兴趣:既然我已经翻译了《问题》和《疑问》两书(并且在1999年赴美前重译了《问题》并完稿),干吗不把《超越》也给译了?一个人一辈子能译多少书呢?特别是自己想译的呢?
下决心总是比干起来容易。2000年夏天,我回到北京,马上就因种种教学和行政事务,把翻译《超越》的事搁了下来。直到接近年底,我才开始突击翻译。由于书已经读得比较熟了,对波斯纳的思路甚至表达方式和语言风格也比较熟悉了,翻译速度甚至出乎我自己的预料。寒假期间,我保持着每天翻译一万字以上的速度,即使是除夕和大年初一,我也在办公室翻译了5000字和8000字;有一天,我在办公室内足足呆了16个小时,翻译了16000字!这有可能是我自己的最高翻译记录了。此后,就是校对,又是三个月;每天在下班之后,在办公室校对三到五个小时。如今,又一部书出笼,内心很有点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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