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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的经济学——推荐《信息规则:网络经济的策略指导》(中)

  
  此文不说1995年信贷员承包责任制与债转股的得与失,那是专门的研究课题。这里只说高沉没成本对信息定价的影响。我们在第一节里已说过,由于第一份原始光盘或软件开发出来后,多生产一张拷贝的增量成本几近于零,因此,信息产业的拷贝对生产者与消费者来说实质上可以是免费的。但由此就决定了信息产业中的竞争的空前激烈。信息产品如微软,产品复制不会有物理折旧和持续能力的限制,只有经济折旧。这意味着,在同一时点上,一个已开发出来的信息产品在理论上的产量可以无穷大。一旦面临一个新进入的竞争对手,在位的公司可以将产品价格降到零附近!数学上这很简单,一个无穷接近于零但大于零的单价与无穷大的信息产量相乘,其收益仍然是无穷大,所以在位企业(如中国电讯)不担心降价。如此说来,一旦在信息产业中引入一个竞争者,产品价格就会急剧地下跌。我们在中国近年来电信业价格下跌中已感受到了这种效应。这里所出现的价格下跌决不是由于生产技术有了改进,生产平均成本下降的结果。事实上,生产成本结构仍是大体不变,只不过,当一家垄断时,企业可以索取高价;当另一家企业进入时,复制的增量成本近于零这个奥密终被揭穿,消费者就会受惠。当然,事实上在位企业用不着把信息产品价格降到零,只要使价格降到使巨额的沉没成本无望收回这一门槛水平上,新进入者就可能望洋兴叹,在位者便会不战而胜。这里,沉没成本实质上充当了一个产业进入的门槛。上述故事1956年由贝恩(Bain)用文字说过,1982年由Roberts(罗伯茨)与Milgram (缪尔格拉姆)用博弈论的数学工具又重说了一遍,而在《信息规则》一书里,Shapiro与Varian则用许多案例证实了经济学家的先见之明。
  
  信息市场竞争会使同质信息产品价格无穷向零靠拢这一现象,在经济学上叫做信息商品市场“无法运作”。为什么无法运作?因这种市场不存在均衡点。既然是无通则,这里就成了各种高手相竞比差异的博击场,人人都明白,一旦自己的产品与对手同质,降价的轮回大战就不可避免。各路精英为“差别”而殚尽竭虑,不但要研究自己与竞争对手的产品差别,而且要研究消费者的差别。找准了自己在千差万别的商界中的与众不同的差别,就是找到了自己生存与发展的密诀。在《信息规则》中,光就软件的版本,Shapiro与Varian就列出了以下10种典型的产品差别:
  
  ·用户界面。 为更有经验的顾客提供更为精细的界面,他们往往更愿意付钱;而为偶尔使用者提供较为简洁的界面,使不需要任何训练的用户更容易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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