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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思想简史》序言

  在阐释这些主题时,他不仅仅运用了自己对西方历史上的法理学的知识,而且展现了自己对古典以及后来时代之文学作品的宽泛了解。在刻画对他的主题来说至关重要的历史背景之时,他有着令人讶异的技巧。尽管他真诚地申言,他缺乏历史学家的训练,但我认为,他的博学将会给读者留下至为深刻的印象,读者将会发现,他是怎样巧妙地将法理学的发展与过去数千年的重大事件联系起来。
  当然,应明了的是,凯利的著作不是包罗万象的。当我读到他对罗马教皇和奥卡姆(William of Ockham)就圣芳济会训诫怎样调和了教会的财产权与其安守清贫的誓言所进行的论争的时候,[1]我在想,他是不是正好看到了翁贝托·伊科扣人心弦的中世纪侦探小说《玫瑰之名》(The Name of Rose),这场论争在那小说中占了很大分量。这本书还涉及了其他领域,法学理论以及其他关乎思想和行动的领域在他的著作中同样重要,对于后者,他本应还有时间加以拓展的。然而,这一涌动着智慧、闪烁着才思、充溢着学识的洪流却已永远地静止了。令人多少欣慰的是,后代的学生们将会把凯利的著作放在他们的书架上,他将与其他的伟大作家一道,使得我们在献身于法律的时候,明白法律在我们的文明史上所起的作用。
  约翰·凯利1949年来到都柏林大学,研修古典名著;一年之后,我步他后尘来到这里。但是我们求学的进路是不一样的,他继续了对经典作品的研究,而我转向了历史学。我想,正是这个戏剧化的社会,又把我们带到了一起:约翰极为不欣赏我们的活动,认为这是在虚掷光阴,而他的许多朋友也劝他与修昔底斯和塔西佗斩断关系。事实上,1949年他取得了督促者(prompter)的职位,并访问了剑桥和牛津。在那里,他认真阅读了《西方世界的花花公子》(The Playboy of the Western World),在以后的岁月中,他常常提起这本书。随后,他在都柏林法学院开始了律师学习,我开始更多地遇到他。那时,都柏林法学院是一个要求严格的业余学校,它的最重要的人物麦吉利根(McGilligan)教授对约翰有重要影响,麦克戈里根教授在都柏林居住了五十年仍罕见地保持着纯粹的伦敦德里郡口音。凯利的注意力放在了麦吉利根教授开设的爱尔兰宪法课程上,这样的课程几乎为当时搞实务的律师所忽略。麦吉利根也是最初为凯利无与伦比的天赋所折服的人之一,——这始终是凯利的标志,他是那样的善良,那样热爱而崇敬自己的目标。
  1953年他取得了访问学生的奖学金,前往海德堡。他回到了经典作品的领地,但仍然涉足于法律。在海德堡,他领略了德国罗马法研究传统的富有,罗马法从而成为他持续一生的兴趣。这一时期也是他智识和情感的成熟时期:1940年代,他是在沉闷的孤岛爱尔兰度过其成长期的;在他后来以海德堡的经历为基础写的小说中,他以动人而有趣的文笔叙述了一个年轻的爱尔兰人怎样在好几个好心的德国女孩的帮助下找到迷失的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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