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4年始,我便有幸成为一名专职涉外经贸律师,致力于国际贸易法、国际
海商法的研究与实践。我虽已撰写十部译著《现代提单》、《审判的艺术》、《当代中国涉外经贸纠纷精析》、《国际经贸法律与律师实务》、《国际海商法律实务》、《郭律师法律文书选》(此书由于出版社违约暂未出版)、(其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如何利用法庭戏剧打赢官司》和《国际商事合同》未出版)这是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专著。大学时代,我曾雄心勃勃地想在有生之年,出版100部专译著,这一念头始于1983年读凯尔逊教授的《国际公法》一书。(教授一生出书96部!)令人遗憾的是次年2月18日,我因哲学沉思,在进入超静觉思维状态下,竟被误当作“精神分裂症”患者,被强制关入四平精神病院21天!此劫难严重地损伤了我的精神,大脑细胞被杀死数十亿计。然而,我怀着“天生我才必有用”的坚定信念,一切重新开始,坚持数十年如一日的万米长跑,坚持数十年如一日的博览群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处理每一件受理的案子。在众多关心、理解我的师长、朋友、亲人们的鼓励、帮助和支持下,又使我那被人为毁灭的灵感、精神、思维细胞重新奇迹般地活跃起来。
本书的翻译始于1996年1月10日,1999年5月18日封笔,历时1000余日,三年来我没有节假日也没有周未,大部分工作量是在凌晨5点至7点之间完成的。虽不敢保证翻译质量如何高,但吾确实尽力了。
翻译工作之辛苦不言而喻,法学翻译不但是一门艺术,而且是非常严谨的艺术。有时为了查明某一法律术语,遍查十几部词典;为了解决翻译中遇到的某句难题,花上数小时甚至数日亦是常事。如今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已尽力所能及的努力。十位青年朋友的加盟,加速了本书的问世;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本书可能还要推迟面世。
朱芸译第二章;王崇能译第四章、第八章§475-491;高建平译第五章;梅欢雪译第六章;黄辉译第七章;陈王真 译第八章;许椿译第八章§511-538;蔡仲翰译第九、十章;王力耘译第十一、十四章;李小玲译第十二、十三章;郭国汀译第一章、第二章§84-115、第三章、第五章§269-289、第六章§342-368、第八章§449-474、§492-510、第九章§570-579、第十章§596-603、第十二章§668-673、第十三章§708-714并负责全书的审校。为了确保本书的翻译质量,本人对其他译者的译稿进行了认真的审校,因此有关著作权应属于各有关译者,但尚余的不足或缺陷(在所难免)则应由本人负责。还应说明的是:为便于读者进一步研究,全书的注释、人名、船名、地名、书名、案名、判例集名、杂志名均保留英文。因为查英文索引十分方便,译成中文反而查不到出处了。顺便一提的是,同一系列的国际贸易航运法律丛书《海上
保险法》、《国际贸易法》、《SCRUTTON租船合同与提单》和《跟单信用证》等经典名著,亦将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