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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介评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介评


陈荣文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犯罪学 基础理论 介评
【全文】
  一、“基委会”的创立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犯罪学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基委会”)创立于1995年。当时的学术背景和社会现实背景是,在我国犯罪学研究经过十多年(从1979年算起计有16年)的洗礼,犯罪学科学体系从依附于刑法学到逐步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犯罪学研究的人才积累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但我国社会的现实犯罪态势则依旧相当严峻并具有时代特点。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基委会”应时而生,且从其诞生时起便担负着双重的历史使命,即建立、拓展和完善、丰富有中国特色的犯罪学科学理论体系,并在该理论的指导下创建有效的、切实可行的社会控制模式。可以说,“基委会”从其创立之始便任重而道远!
  如果我们也来一次饮水思源的话,可以说,在“基委会”诞生之前,我国犯罪学界的众多有心人便为其诞生从理论上和组织上做了功不可没的铺垫。譬如,1991年4月12日至25日,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厦门大学法律系、《社会公共安全研究》编辑部三家在福建省厦门市联合举办了“当代犯罪行为、犯罪学研究”学术讲座(在学界被称之为“C•C系列讲座”)。开设讲座的人员全部来自于国内著名的大专院校、研究院所中的犯罪学资深学者、教授,他们有康树华(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1993年起)、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犯罪学教授)、郭翔(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原中国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教授、美国犯罪学学会1995年度 “国际杰出学者奖” 获得者)、戴宜生(原公安部公共安全研究所所长、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研究员)、储槐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罗大华(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教研室主任、教授)、何为民(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犯罪心理学教研室主任、教授)、邹明理(西南政法学院侦查系系主任、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主任、教授)、夏吉先(华东政法学院教授)、周路(天津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天津市犯罪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赵可(公安部公共安全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伯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研室副主任)、皮艺军(中国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肖剑鸣(原《社会公共安全研究》主编、现为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简能(英籍犯罪学家、原香港惩教署署长)、谷迎春(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社会学学会副会长、研究员)、王曙光(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助理研究员)等。学术讲座的内容涉及到犯罪学研究的各个领域,集中展现了犯罪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其主要方面包括:当代中国犯罪学的理论特色;西方犯罪学理论评析;犯罪学本体理论;犯罪学方法论;犯罪本源观;犯罪原因论;犯罪预防与犯罪控制;犯罪对策研究中的新领域;等等。来自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的公、检、法、司机关的各级领导干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以及战斗在政法工作第一线的业务骨干共130多人参加了这次讲座。[1] 这次“C•C系列讲座”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中国犯罪学研究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业绩。其历史功绩主要在于,第一,它充分显现了犯罪学研究的魅力,为中国犯罪学研究挖掘、培养、锻炼和储备了人才资源;第二,它对中国犯罪学研究的成果作了一次阶段性的总结,开始有意识地构筑犯罪学理论体系,并推动犯罪学研究朝多维视角、多向度方位发展。这次系列学术讲座的书面成果体现便是《犯罪学引论――C•C系列讲座文选》,该书由肖剑鸣、皮艺军主编,警官教育出版社1992年9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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