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委会”成立大会上,选举产生了“基委会”领导机构,储槐植任主任委员,肖剑鸣、皮艺军、莫洪宪、王国炎、谢勇、张美英、周良沱、武伯欣等九位同志任副主任委员,其中利子平兼任秘书长,王军、周忠伟等为副秘书长。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基委会”章程。《章程》规定,“基委会”属于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之分支机构,接受研究会的领导,独立开展有关犯罪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各种学术活动。“基委会”的宗旨是,团结、组织犯罪学基础理论研究力量,努力探索中国犯罪学的基础理论学科构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犯罪学理论体系,为中国犯罪学的学科建设及犯罪防治服务。
“基委会”成立后,即聘请了第一届由赵廷光、崔敏、于真、郭建安、秦兴太等26位资深学者组成的专家组,以对“基委会”的活动提供指导性意见。“基委会”将其住所设在南昌大学政法学院,并在《社会公共安全研究》编辑部设立科研规划机构,以推动学会正常工作。
“基委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犯罪学基础理论研究群体形成了一支极具凝聚力和吸引力、众志成城的科研生力军。
二、“基委会”的学术活动
1995年11月,“基委会”成立伊始,就在其成立大会期间安排了储槐植教授的《犯罪在关系中存在和变化》、肖剑鸣教授的《’95维也纳国际犯罪学研讨会评介》等专题学术报告。与会人员直接进入状态,集中讨论了犯罪学基础理论的分支学科的建设和发展问题,并根据讨论情况,提出了以各个分支学科为基础,设立若干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科研基地,基地既可以实体“中心”名义独立开展活动,也可组成科研联合体进行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与协作的构想,以推动、繁荣我国犯罪学基础理论研究。
1996年10月,“基委会”1996年年会在安徽省黄山市举行。会议由安徽大学、安徽省警察学校共同承办。山西省法学会会长、山西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尹曙生莅会作了精彩讲话。来自全国各地的近8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提交会议论文约40篇。会议就犯罪学基础理论的内涵与研究对象、犯罪学的特性与功能、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犯罪学的研究方法、犯罪地理学学科的建构、现代化进程中的犯罪与犯罪控制、社会对“恶”的容忍度等犯罪学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并对犯罪学基础理论领域将面临的新课题提出了“对21世纪犯罪态势和新的研究领域的猜想”。 [4]
1997年7月,“基委会”1997年年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举行。会议由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具体承办。来自全国各地的近6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收到论文50多篇。会议主题为:“中国犯罪学基础理论跨世纪、跨国界、跨学科多维发展”。会议就中国犯罪学的发展与创新、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社会转型与犯罪、腐败现象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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