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介评

  1998年12月,“基委会”1998年年会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会议由海南大学法学院具体承办。来自全国各地的80多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对刑法与犯罪的关系问题、犯罪学的实证与思辩方法论、当前犯罪与治安防范问题、影响犯罪学发展的问题清单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6]
  2000年3月5日,中国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青少年犯罪研究所以“基委会”名义在北京操办了“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犯罪学基础理论2000年新春茶话会”。与会代表以在京犯罪学家为主体。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部宣传局、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研究所、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群众出版社、现代世界警察出版社等单位的在京专家、学者,以及自美国加州大学萨克门托司法学院回国讲学的任昕博士,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基委会”副主任委员、肖剑鸣教授,山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张建民副教授共40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2000年7月,“基委会”2000年年会在山西省太原市举行。会议由山西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与山西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承办。此次年会受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瑧同志的理解与支持。来自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高等院校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安部、司法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的近百名代表与会共商世纪之交的犯罪防控问题。储槐植、戴宜生、冯树梁、谢遐龄、崔敏、屈学武、于真、周路、杨建广、严励、李锡海、卜安淳、李晓明、傅跃建、张建民、金基高、李慧、王利斌等知名学者出席了会议。会议围绕“面向新世纪的犯罪防控”这一会议主题,采取定题学术报告、自选报告、自由发言及学术沙龙相结合的方式展开,争鸣论辩,精彩纷呈,内容丰富、信息宏赡,气氛热烈。 [7]
  跨进新世纪,“基委会”在京沪两地连续开展了两次以“中国犯罪学研究前沿”为主题的学术活动,一次是与华东政法学院协作的专题研讨(“上海会议”),一次是2001年年会(“北京会议”)。
  三、对“基委会”工作的评价
  通过回顾“基委会”的诞生、发展过程,中国犯罪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拓荒者们创榛辟莽、筚路褴缕的艰难历程犹如历历在目、清晰可见,自然,我们也不难读懂他们摒名弃利、呕心沥血、矢志不移地从事犯罪学基础理论研究以发展科学并经世济用、泽被后世的高大情怀。借用储槐植教授的话,“基础,泛指事物的根基。理论,指概念、原理的体系,是系统化的理性认识,是具有普遍意义和规律性的认识。基础理论,即根基性概念和体系。犯罪学基础理论,指关于犯罪的基本范畴的原理体系,或者说是有关犯罪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性认识。甚至可以认为,凡有关犯罪问题的理论思维均属犯罪学基础理论范畴。”[8] 如果从“理论思维”、“根基性概念和体系”的角度去理解犯罪学基础理论,那么,无论怎样去推崇犯罪学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性都不会有失偏颇,更不会被人视为研究者们的王婆卖瓜。从学科发展自身的不易性规律来说,事实也正是如此。这也从另一角度反证了中国犯罪学基础理论研究始作俑者们,在当时偏重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社会治安防控主政策形势下,高屋建瓴、从根基扎起,前瞻性地从事基础理论研究,以达到发展犯罪学科学理论并以理论为指导,引导社会治安防控政策沿着规律性认识良性调整的“出世”与“入世”双重目的的高瞻远睹。此中意义与实益,不证自明,他们在中国犯罪学的发展史中,自有其一席之地。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