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的困境其实是人类的永恒命运,是亚当吃了智慧果之后的结果。吃了智慧果,世界就开始除魅。然而彻底的除魅既不可能,也是一种灾难。是比被创造更加彻底的灾难。因为除魅事实上就意味着被抛弃。因此宪政的本质就是互助式的自救。
宪政。事实上是吃了智慧果之后的人类在历经千年磨难和无家可归之后找到了的一根拐杖。当人类与神的立约无法继续之后,人类以宪政的方式相互立约,在“天行健”的背景或废墟上开始一个“君子以自强不息”的生生不息的自发秩序。拐杖的意思是经验主义的,但承认拐杖说的前提却是先验论的。
宪政。是人类失去整体性救赎可能之后的一种群体生活的经验主义道路。宪政建立在价值的废墟之上,这一点对于中国的语境而言是一个极其尖锐的事实。宪政的立约对中国而言,不再可能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虚天立宪”。因为这种基础已经被伪神学统治耗尽。在我看来这是意识形态统治带来的最大的浩劫,和最大的生态破坏。即无意义的群体生活所依赖的仅有的文化价值的资源,为了一种伪神学统治的建立和在合法性危机时期的维持而被不间断的挪用,不间断的贪污。几千年自发演进秩序的缓慢积累,被败家子挥霍一空。
但中国的宪政转型也不可能是彻底经验主义式的 “合约立宪”。因为世俗理性无法抚慰和处理一个价值的废墟。如范亚峰兄所言,百年悲情,无从排解。这种民族主义的悲情要求宪政必须在世俗商业理性的延伸之上,寻找非功利的支撑点。这样的宪政秩序才可能抚平今天社会当中根深蒂固的戾气,让一个“当今世上欲望最多道德最少”(王力雄)的民族沉静下来,开始心平气和的挣钱。所以宪政对于中国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合约问题,而具有巨大的民族心理治疗的价值功用。在我的阅读范围内,这是范亚峰兄提出的宪政心理学的思考方向。
这也说明,宪政主义的道路,实质上就是民族主义的道路。
剩下来的道路就是一条,我称之为“存在主义的宪政观”。存在主义本质上也是经验主义的,但不彻底。不彻底之处在于它承认一个价值世界的毁灭作为它“自强不息”的前提。这使存在主义的姿态就是一种“先验主义背景下的经验主义”。如果说一个彻底的经验主义者抱着“菩提本无树”的看法,一个存在主义者的姿态就是:“身如菩提树,但已遭雷劈”。
我们的道路似乎只有一端,即义无反顾的反对伪神学,义无反顾的承认民族价值根基的毁灭。就如海难中的乘客一样,他们达成契约在厄运中自强不息。这时候的合约不完全是商业合约的延续,而闪烁着存在主义的价值光辉。又如余英时所说,中国像一架飞机,共产党则是劫机犯。那么宪政的立约就是被劫持的乘客们所欲达成的契约。它不是商业性的,也不是神圣性的。它是存在主义的。
对中国的宪政转型而言,真正的问题是如果“天行健”已经没有了,如果伪神学也正式瓦解,这个民族到底还能不能自强不息?如果千年暗室是一个事实,还有没有人愿意为一灯即明而努力?像西西弗为巨石的命运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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