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5、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
宪法中有没有一些共同的规范?
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
宪法不仅具有共同的本质属性,而且还有一些完全相同的规范。比如,《十二铜表法》规定:同一个国家机关所制定的法律,在效力上“后法高于前法”。这一宪法规范就是古今中外所有
宪法的共同内容。
不过,一个宪法规范一旦能为所有的国家接受,它一般就不需要再写到
宪法文件中去了。
046、法律层次论如何看待政治犯?
人们通常所说的政治犯其实都是指政犯而不包括治犯。为了方便起见,我们这里仍然在通常的意义上使用政治犯这个概念。
法律层次论认为政治法也是由宪、礼、罚、刑四层次构成的。世界上之所以有政治刑罪法存在,正是因为有政治犯存在。
许多国家不承认有政治犯存在,好像有政治犯存在就不光彩似的。其实,政治犯并非都值得同情,有政治犯存在也并非都是不光彩的事。笔者认为,政治犯可分三类,应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第一种政治犯叫假政治犯。他们并未从事任何违犯政治礼法的行为,他们受到政治刑罪法的制裁完全是受迫害。这类政治犯实际上应当叫受迫害者。
第二种政治犯叫制度政治犯。这类政治犯对于政治
宪法和政治礼法所确定的政治制度持有强烈的敌意,不惜以非法的行为方式与之作斗争。从法律上讲,这类政治犯都应当受到制裁。但从道义上讲,要作具体分析。其中有一些人所追求的制度可能比现行的制度更先进,对于这种追求应当给予同情。
第三种政治犯叫私欲政治犯。这类政治犯对现行政治制度并不抱有敌意,他们之所以成为政治犯完全是因为私欲熏心,利令智昏。比如在国外经常出现的、为了竞选的胜利而不惜威胁甚至谋杀政治对手的犯罪,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规定的破坏选举罪,等等,这类罪的犯罪主体都属于私欲政治犯。私欲政治犯丝毫也不值得同情。
047、
宪法与作为法律概念的Constitution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作为法律概念的Constitution与
宪法这个概念主要有三点区别。
第一,
宪法作为概念是法律的名称,Constitution只是法律的代称。
第二,
宪法这个概念可以泛指古今中外所有居于礼法之上的法律规范,而Constitution这个概念只能指民主国家(形式民主、实际民主、形式实际都民主的国家)的宪法规范。
第三,
宪法这个概念从内涵到外延都无所谓侧重不侧重,所有规范法律的规范都一视同仁地被它包容。而Constitution的内涵则侧重于政治
宪法,侧重于constitution本体。也就是说,作为概念的Constitution其内涵和外延主要也就是constitution,作为法律的Constitution一般都以constitution为主要内容。
048、能否将
宪法称为母法?
宪法是母法的观点已经很流行了。笔者认为,将
宪法称为母法比将
宪法称为 Constitution 要准确得多。
宪法是母法的观点接近于法律层次论对
宪法的界定,但仍有相当大的区别。
第一,母法论认为,先有
宪法之母,然后才有各种子法。法律层次论认为,在法律的产生过程中,
宪法不一定是最先产生的,
宪法和其他法律大体上是同时产生的,但在逻辑上是先有礼法、罚错法、刑罪法,然后才有
宪法。只是在礼法自身有了矛盾以及礼、罚、刑之间有了矛盾时,才需要用
宪法加以调整,
宪法才应运而生。
第二,母法论从来不承认古代也有
宪法,只承认古代有子法,这是自相矛盾的。而法律层次论认为古代也有
宪法,因而不存在这样的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