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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或非性之民事契约[2004年8月增订]

性或非性之民事契约[2004年8月增订]


长孙子筱(孙涛)


【摘要】——二人世界共同生活制度的另类演化[1]
【关键词】“宽容使得差异性存在,差异性使得宽容成为必要。”——麦克尔·沃尔泽[2]
【全文】
   2002年10月6日午夜,时值首届“巴黎不眠之夜”活动日,巴黎市政厅沙龙破例对外开放。凌晨2点30分,在文化活动正入高潮的时刻市长德拉诺埃亲自迎接市民来访时不幸遇刺。这是半年来继楠泰尔市政府枪杀案和7·14希拉克总统国庆阅兵险遭枪击以来,法国发生的第三个同类型案件,从而引起社会各界对政坛人物安全问题的关注。媒体分析指出:市长一直坚持亲民作风,拒绝配备贴身保镖,以至于刺客持一把短刀就轻易得手。警方调查显示:行刺者是一个39岁的电脑工程师,因为吸毒、盗窃曾入狱7年且数次住进精神病院。嫌犯对于行刺动机的唯一解释是既不喜欢政界人物,也不喜欢同性恋。而时下德拉诺埃不幸是巴黎市政厅第一号政治人物;更何况1998年底在有关同性恋立法讨论白热化时,他曾经出于本能地在电视6台的访谈中公开自己为同性恋。行刺事件发生后有记者来到行凶者居住的社区开展调查,大多邻居都认为事主在生活中是个好人:经常帮助他人使用与维修电脑,虽然因为吸毒入过狱但是改造良好。同社区的一位21岁的阿拉伯裔青年对事主仇视同性恋的表白很有同感,他说:“我们大家都不喜欢同性恋,因为这玩艺儿反自然。比如在我们阿拉伯世界就没有同性恋。”
   巴黎塞纳河左岸,1999年底。印象派作品典藏丰富的奥塞博物馆南侧一个街区教堂内,一位天主教牧师正在庄严的礼拜堂内做弥撒。众人敬仰的牧师先生以一句悲叹开始了他的讲道:“我们看到在这个世纪末的世界一片罪恶的乱象:像法国这样一个西方天主教大国竟然能够通过允许同性恋合法同居生活的道德败坏的法律……”。
  这个道德败坏的法律就是本文的主题:PACS。全文以介绍法国制度为主(第一部分),同时述及孕育法国制度的整个欧洲的社会、法律文化环境(第二部分)。
   第一部分,法国法上的民事团结契约(PACS)制度
   1999年11月15日法国议会通过的第99-944号《关于民事团结契约的法律》[3]修改补充了法国民法典。该法第一条规定:“民法典的第一编(Le livre Ier)增补一个第十二章如次《第十二章 关于民事团结契约和同居关系》” (TITRE XII DU PACTE CIVIL DE SOLIDARITE ET DU CONCUBIN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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