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权利
政治权利是公民时代的事情,无论是在三代的封建社会还是帝国专制制度下,臣民们都是无所谓政治权利可谈的。对于“臣民”来说,他们只有向专制者尽义务的“权利”。无论是立法权、司法权还是行政权,他们都无从参与,更不要说进行决策。帝国统治者进行立法或者决策时,也从未想到过去征求他们臣民的同意。然而,晚清时期,帝国主义的炮舰不仅打碎了清廷天朝上国的迷梦,还给老大帝国带来了全新的政治理念。虽然与日本不同,一般认为,1840年海通之后在19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西方对中国思想的冲击仍然是表面的。除少数几个在位的学者官员和一些在通商口岸处于边际地位的人物之外,西方的影响几乎没有涉及到中国的学术界[13]。但是,西方思想的新鲜空气还是在潜滋暗长地解构着古老帝国长期封闭下枯井状态般的腐朽的政治有机体。按葛兆光先生的说法,1895年中日海战之前,在面对西方文明时,中国大体上都是坚持克拉克(Edward A. kracke)所说的,“在传统中求变”(change within the tradition),可是,之后,一切却在向着西方式的“现代”转化,出现了在“传统外求变”(change beyond the tradition),很多人开始废弃传统旧学而转向追求西洋新知[14]。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宋育仁1895年前为人作序说“师外域而不害先王之政,无伤也,害先王之政,妨圣人之教,又何为哉?”[15]可是,战败之后,他自己就急切地西转了,《采风记》一开始就大谈英国的教育、取材、议会、政府、刑狱等,建议采用西方的制度[16]。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失败和洋务运动的刺激,则加剧了中国人对自己传统的怀疑。特别是到了19世纪7、80年代,伴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的产生,而涌现了资产阶级改良派,如王韬、郑观应、薛福成、马建忠、陈炽等,伴随着他们的是“重商主义”的兴起。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在主张振兴工商业,进行“商战”的同时,还将西方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积极介绍到中国,并主张进行设议院等改革[17]。王韬是其中的佼佼者,老早就反复陈述君主与人民分权的政治制度,大为称赞西方议会政治制度的作用,希望能“君主于上而民主于下”。在他的一篇文章里,他比较了西方三种主要的政治制度:
一人主治于上而百万执事万姓奔走于下,令出而必行,言出而莫违,此君主也。国家有事,下之议院,众以为可行则行,不可则止,统领但总其大成而已,此民主也。朝廷有兵刑礼乐赏罚诸大政,必集众于上下议院,君可而民否,不能行,民可而君否,亦不能行也,必君民意见相同……此君民共主也。论者谓:君为主,则必尧舜之君在上,而后可久安长治;民为主,则法制多纷更,…..不无流弊。惟君民共治,上下相通……”[18]
赞美和艳羡之情,溢于言表。郑观应等也早就主张君主立宪,他们还在学习西方、改革教育文化的同时,要求修改旧律例,整顿刑狱,以利于澄清吏治,变法自强[19]。
谈政治权利必先有公民,在一个封闭的专制帝国里谈公民、谈权利则意味着改革甚至革命。宋恕那个时代,革命还不是社会的思潮,因此,宋恕的思想是属于维新的----那就是他的行西方宪政的“三始一始”思想。早在1887年,他就向友人表述了他的这个思想,“要之,论治不可不知三始。三始者:欲兴兵、农、礼、乐之学,必自废时文始;欲化文、武、旗、汉之域必自改官制始;欲通君、臣、官、民之气必自开议院始。”[20]1892年5月,宋恕北上求见李鸿章,在《上李中堂书》中,又对这个思想进行了完善:“盖欲化文、武、满、汉之域,必自更官制始;欲通君、臣、官、民之气,必自设议院始;欲兴兵、农、礼、乐之学,必自改试令始。三始之前,尚有一始,则曰:欲更官制、设议院、改试令,必自易西服始。”[21]还并对比说:“白种之国,独俄罗斯无议院,故俄最不治。黄种之国,独日本有议院,故日本最治。然俄国虽无议院,尚有学校、报馆,不治则不治也,然而异乎黄种不治之国矣。”[22]1897年,《万国公报》第101册发表了该文,《上李书》和著于1892年刊行于1897年的《六字课斋卑议》一书,为维新变法起到了准备舆论和推波助澜的作用[23]。三始重在开议院,这不仅是三始思想的要害,在当时也是最为敏感的部位,它意味着宋恕要使中国的政体有一个大的变革。然而,与先前王韬等人不同的是,前者的设议院只是一种开明专制加上些民主的因素[24],宋恕则提出了一个系统的制度安排,从“废时文”到“改官制”再到“设议院”,层层递进,成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和有机体。这虽然没有后来康有为在《应召统筹全局折》中那样开铁路、矿务、学堂、商务等那样更为全面和系统,但从时间上却早了许多。而且,宋恕在他的《卑议》及其他著作中也提到了振兴商务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思想。在草创于1892年的《卑议》初稿中,他甚至还为设议院作了具体的制度安排和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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