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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询问规则研究

  4、交叉询问的第四阶段,即再反询问
  再反询问(recross - examination)亦称再质询,是在再主询问结束后,对方当事人对该证人进行的再次询问。再反询问的目的与反询问的目的基本上是一样的,即第一,得到新的对反询问方有利的陈述。第二,破坏再主询问中证人陈述的可靠性。但不应重复反询问中的问题。
  以上是交叉询问依次进行的四个基本阶段。但交叉询问并非只有这四个阶段,如果当事人各方还有需要询问的事项,可以不断重复再主询问、再反询问(每一方询问完以后,都给对方一次询问的机会。),直到当事人各方都没有要问的为止。至于由哪方最后结束询问并不重要。如果当事人为了由自己一方最后结束询问,不断地问一些重复的或无关紧要的问题,这时,审判人员有权制止该询问。
  并非所有的交叉询问都要经过以上四个阶段。交叉询问的第一阶段,即主询问是交叉询问中必不可少的程序。但若证人无足轻重,对方当事人也可能不进行反询问。当然,也就不会出现再主询问、再反询问等阶段。因为质询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他可以行使,当然也可以放弃。
  二、禁止诱导性询问规则
  诱导性询问(leading question)是指询问者在问题中含有其想要的答案,并暗示被询问者按其想要的答案回答的一种询问方式。例如,主询问方问:“那个人年纪大约40岁,对吗?”,此询问即为诱导性询问。非诱导性询问应为“那个人大约有多大年纪?”。禁止诱导性询问的规则为:在主询问中时,除非是为展开证人陈述所必需,否则不应使用诱导性提问。在反询问中,一般应允许诱导性提问。
  禁止诱导性询问规则的理由是:诱导性询问一般在问题中含有答案,被询问者只需回答“是”或者“不是”。因为提出诱导性问题的询问者已经把答案放在证人的嘴边,如果证人有支持询问者的倾向,这时审判人员很难判断证人是凭记忆独立作出的真实的陈述,还是随声附合随意作出的虚假的回答 。但在主询问中,为了探求事实真相或提高询问的效率,也存在禁止诱导性询问规则的例外。在下列情况中,审判人员允许的条件下,可以进行诱导性询问: (1)、在涉及与争议问题没有直接关系的入门性、预备性、过渡性事实时,可以进行诱导性询问。例如,问:“你在大华公司工作 ,是吗?”。(2)、对敌意证人可以提诱导性问题。例如,在一起交通肇事案的审理中, 控方询问被告的朋友有关被告酒后驾驶的问题。问:“中午你和被告一起喝了一斤白酒,对吗?”。(3)、对理解或表述能力有限的证人,如智力低下者、儿童等,可以进行诱导性询问。(4)、对鉴定人一般常允许提诱导性问题。(5)、对于那些其记忆已经竭尽但显然还掌握有额外的相关信息的证人可以提出诱导性问题,以唤醒其记忆。例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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