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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以共和国纳税人的钱袋袒护邪恶

  从古至今,人民的血汗滋养着不能自力存活的国家及其各种制度,这一点系颠扑不破的真理。只是,过去的年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神话,把人民放逐在晦暗洞穴之中,不见真理的光照。既然国王、皇帝贵为一国之主人,在主人的土地上创造出来的财富,自当归其所有,一切的捐纳只不过是仆人把主人的财产上交罢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暴动口号,无非是为了寻找一个更好的、体恤奴仆下情的、予民休养生息的主人。
  可是,既往的神话盖头已经掀开,被愚弄的民众走出了无知洞穴或者至少向透出一缕光明的洞口走去。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过着群体生活的人类选择了某种形式的公共权威,以避免陷入人人自危又人人自救的乱世丛林之中。不同形式的公共权威,在历史上曾经以不同的方式,去争取人们的认同、树立自己的合法性。上述的神话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然而,洞穴之门打开的当代,一种新的、普遍接受的意识形态,坚定地、顽强地在人类社会中生长和蔓延,那就是:任何公共权威(隐含着对个人的限制或制裁的权力)的合法性,都必须建立在由每个个体组成的社会合意基础上。
  由此,在同样的一片国土上,人民依然以类似的方式向“国家”缴税,但其意义早已实现了革命性的颠覆。纳税,不再是仆人向主人归还财产,而是作为主人的每个人,同意拿出自己创造的、属于自己所有的一部分财富,去建造和维系由各个公共权力机构组成的政府,在最终目标上保证自己享有基本的生命、自由、安全和幸福。而在此意义上,纳税,不单单是一种向国家交钱的义务,更是一种自己对作为国家主人的公民身份的确认,更是一种融合权利、义务、责任、荣誉、使命等多种性质的行为。我们有权利通过纳税的方式去缔造并养护我们向往的政府,我们也有责任和使命去缔造并养护一个良好的政府、尽力遏制可能出现的邪恶。只有良好的政府,才值得我们这些出钱的缔造者、养护者为之感到荣耀,而任何从政府活动中滋生的邪恶,都会让我们感到耻辱。
  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世界中,我们才能理解国家赔偿的真谛,才能进一步警惕在我们自己的手中邪恶可能得到的袒护。我们必须勇敢而坦诚地承认,我们每个人皆非圣洁和神明,从我们之中拣选出来的政府人员同样不是天使。所以,政府犯错的可能性,如同我们每个人犯错的可能性,在所难免。当政府犯错造成一个具体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受到损害时,我们愿意拿出自己已经缴纳的税收中的一部分,去补偿那位受害个体或许永远无法完全弥补的身体、物质以及精神的损害。这是我们缔造政府以后必须付出的错误风险代价,就像我们必须为自己委托的人的错误付出代价一样。这也是那位具体受害人应得的公平待遇。国家赔偿制度的真正涵义皆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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