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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学历式教育”与“培训式教育”的有机结合

实现“学历式教育”与“培训式教育”的有机结合


李双其


【摘要】实现“学历式教育”与“培训式教育”两种教育模式的有机结合是公安院校刑事侦查专业教学改革的关键,从某种角度上说,此结合也是当前公安院校教学改革的根本出路。通过结合按照“两部式教育” 模式,并采用截然不同的两种思路设计“前半部”与“后半部”的教学。前半部的“学历式教育”与普通高校的教学大体相当;而后半部的“培训式教育”则是一种“块状教学”,其教学方案应有独到之处。此外,为了使这一结合能够顺利地进行,还应为“学历式教育”与“培训式教育”的结合创造必要的条件。
【关键词】“两部式教育”;“块状教学”;多元化教学
【全文】
  大凡在中国从事公安教育之人士,都会不同程度地面临着这样的困惑:一方面,在“学历式教育”过程中,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传授知识,想方设法训练技能、培养能力,但其结果总是不那么令人满意———培养的学生办案能力弱,不能很快适应公安工作,公安教育与公安实际存在着严重的脱节。而且尽管这一脱节之状况受到各方的强烈批判,教育方也想设法去弥补,但收效总是不那么显著;另一方面,为了使公安教育贴近实战,教育者便十分强调技能的训练,采用“培训式教育”方式教育学生,但因公安院校的学生与普通高校的学生没有什么两样,单纯地以培训方式进行教育,又不可避免地出现培养的学生基础不牢、综合素质不高、后劲不足之窘况。这一困惑长期困扰着教育工作者们,且因未能找到一条当代中国公安教育可行之路,尽管不停地尝试着各种变革,但公安教育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一直无法得到妥善的解决。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对中国的公安教育究竟应走“学历式教育”路子,还是应走“培训式教育”路子就有了争论。到了90年代中期,这一争论达到了一个高峰。而且随着争论的深入,这“两条路子”在公安教育中均得到了实践。到了90年代后期,有些高职公安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学历教育;而有些学校则加大“培训式教育”的份量,“学历式教育”的成份明显减少。
  应该说,自公安教育诞生的那一天起,“学历式教育”与“培训式教育”的矛盾便客观地存在着。这一矛盾也常常使教育者感到迷茫与无能为力。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一矛盾,将十分不利于中国当前的公安教育。上个世纪的讨论,最后以不了了之而告终。如果再掀起一场这样的讨论也是可以的,但笔者认为,没有这样做的必要。其实,只要我们站在稍高的位置,不把“学历式教育”与“培训式教育”当作矛盾体,而把“学历式教育”与“培训式教育”看成是一个相容体,那么很多问题就可迎刃而解。
  笔者认为,针对刑事侦查专业教学而言,我们不应去争论刑事侦查专业教育应走“学历式教育”之路,还是“培训式教育”之路之问题,而应从两者的关系中去寻找结合点,去发现平衡点。通过促进两者的有机结合去探寻一条可行的当代中国侦查专业教学之路。而且,在当前,寻找这一结合点,实现两种模式的有机结合,是公安院校刑事侦查专业教学改革的关键,也是公安院校其他专业教学改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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