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彩票最根本的动力还在于体制改革,彩票发行机构的公司化改革势在必行。整个彩票系统都要进行体制改革,改革的目标就是全面实行企业化。目前彩票业实行的是机关、事业、企业三位一体的体制,这种体制在彩票业的初创时期是难免的,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种旧的体制已经制约了彩票业的发展,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等方面都不能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因此,实行公司化已成为大趋势,这是我国彩票业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标志。
此外,发达国家的彩票是国家彩票,而我国的则是部门彩票,至少可以说是带有部门色彩性质的彩票。部门之间可能或实际存在的竞争打破了彩票业是“国家特许、高度垄断的新兴产业,不允许竞争” 的限制,因而,只有在国务院对彩票管理的体制上有一个突破,割断了部门与彩票的利益之后,才能更好地考虑彩票法的制定。
其二,明确彩票业法律规范的基本框架。
全球彩票业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其彩票业的法律规范也相对完善,如美国与澳大利亚的各州制定了本州的彩票法,香港地区有《博彩税法》、澳门地区有《幸运博彩经营法律制度》等,比较科学地兼顾了彩票业的各方利益,这些立法经验值得我国彩票法制定时参考和借鉴,以美国彩票法为例,美国彩票法由各洲制定,但其规范的事项大致相同,主要包括:监督机构的组成方式与权责,发行机构的组织、权责及人事任命,彩票销售的规则,经销商的任免及其权力与义务,开兑奖的规则,营收的稽核与盈余运用的方式等。又如我国澳门地区在2001年颁布了《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法律制度》其中较详细地规定了幸运博彩方式、经营地方、审批制度、竞投公司的资格、博彩中介人、审计制度、相关税收制度等。
我国彩票法的基本框架应包括以下内容:1.规定彩票发行审批权的主体;2.规定何种单位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发行彩票以筹集资金;3.规定彩票的类型,4.彩票资金分配和使用;5.彩票发行主体的审计制度;6.提高单注资金封顶界限,最好同国际接轨,取消封顶制;7.财务管理公开和信息披露制度;8.加强对中奖者的人身保护,保障中奖者的隐私权;9.打破单一税率,对彩票中奖所得实行累进税率;10.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避免彩票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负面的效应;11.中奖规则,将彩票的开奖列为法定公正的内容,未经公正的彩票开奖结果一律视为无效;12.对现行《
刑法》予以修改和补充,可增设“非法筹办彩票罪”、“非法销售彩票罪”、“非法发行彩票罪”、“违法伪造变造彩票罪”和“非法持有彩票罪”等新罪名。
其三,彩民权利的关注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