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形式的“哲学王统治”隐含的前提是,社会中每个人的偏好,初始资源,策略选择和行为都是可观察的,或者说每个人有动力真实地表露这些信息,哲学王可以瞬时地、无误地接收到这些信息,并能完善地处理,得出最恰当的决策,即时传递回个人,而个人能忠实地执行这个决策。正如哈耶克正确指出的,人类的任何知识,都不足以处理如此复杂的信息问题,集中的、构造式的决策制度解决不了这个信息问题。并且,其中的激励相容问题也是技术上难以实现的,即个人是有动力传递错误信息的,也会有意不执行有关决策,因为本质上有些行为是不可观测的。机制设计理论中,一系列否定性结果对此作了极具说服力的证明。(田国强,1995)。
由于最基本的信息都是分散的,只有每个人才最了解与他自身有关的信息,即信息的分布是不均匀,不对称的。那么一个经济机制就需要信息的传递,而信息传递是需要成本的,因此对制度设计者来说,自然是信息空间的维数越小越好。资源的帕雷托最优配置是被公认的社会选择目标,赫维茨,乔丹等人在一定条件下证明,不存在其它经济机制(包括市场社会主义)既能导致资源有效配置又比竞争市场机制用到了更少的信息,后者是唯一的信息空间最小且有效的经济机制。这可以认为是部分证明了哈耶克当年的判断,针对柏拉图的理想国,则意味着至少最强形式的哲学王统治是行不通的。
另外需要考虑的是激励问题,即制度安排要满足激励相容约束,解决个人自利行为如何与社会目标相协调。通常大家希望无论是在投票过程还是在市场竞争中个人所选择的策略是真实显示个人偏好。譬如在有关公共商品的集体决策中,我们需要根据个人偏好来决定出资额;市场社会主义经济尤其依赖这点,否则中央计划就没法作出。但在社会选择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中分别有一个定理表明真实偏好显露是不可能的。其一是赫维茨1972 年给出的定理,对包括任何私人商品或公共商品的经济环境,只要社会成员个数是有限的,在个人理性的约束下,就不存在任何机制既能导致帕雷托配置又使每个人有激励讲真话。其二是吉巴德——萨特斯维特定理,它强化了前者和原来的阿罗不可能性定理,即如果我们要求社会决策不是“独裁”作出(即总以某一个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即便是哲学王式的统治也承认社会决策不能只反映一个人的偏好)的,那么我们就难以避免决策的“被操纵性”,即总有人能够通过隐瞒自己的真实偏好使自己利益得到更高实现[Muller, Satterthwaite, 1985]。
因此,完全集中控制的哲学王式统治要让位于法律的统治。由于法律在离散时间内的稳定性,使得它不必收集处理瞬息万变的所有信息,也不必指导人们的具体行为选择;它本质上只须发出有限的信息,即只须划定一个选择范围即可。它更充分地利用了前者没有利用的分散的个人知识,并且给个人留下了发展空间,而个人的自由选择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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