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欠税制度的整合(一)
张守文
【摘要】反欠税制度是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类零散的反欠税制度进行整合非常必要。本文着重探讨了反欠税制度的整合基础、基本构成,以及改进方向等,强调要针对反欠税制度的特点,将公法原理与私法原理协调并用,并对包括欠税人在内的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进行均衡、有效地保护。
【关键词】欠税、反欠税 制度整合
【全文】
一、问题的提出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平,特别是税法意识与税收征管能力,不仅是决定一国能否依法有效征税的重要 因素,而且同样也是反向影响欠税规模的主要原因。与此相关,近些年来,受经济景气变动、税法意识淡薄以及征管乏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欠税规模一直 居高不下,并已引起了广泛的重视。[1]由于欠税是影响 政府及时获取收入的极为重要的负面因素,而对及时、稳定的税收收入的“渴求”又是各国政府的共性,因此,如何尽量压缩欠税规模,开源节流,增收补漏,便是各 国政府共同面临的问题。
要解决欠税问题,相应的制度建设往往被认为不可或缺。从我国的现实来看,在经济全球化等因素的影响之下,“反避税”制度等已经受到了一定的重视,但是,尚未提出建立完善的“反欠税”制度的构想。这是对一个重要问题的忽视,事实上,与税收的基本职能相一致,征税机关首要的基本任务,就是“征税”,而反欠税,实际就是征税这一“工作核心”的反向体现。因此,如同反偷税、反避税、反骗税等制度一样,建立反欠税制度,同样非常重要。
从税收立法的角度来看,我国已经制定了一些针对欠税问题的具体制度,并且,在新修改的 《
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又有了进一步的强化和增加。只是这些制度还较为零散,人们对其内在联系尚认识不足,因而对各类反欠税制度还缺少系统化或应有的整合,并由此影响了制度的整体绩效,也影响了“依法治税”目标的全面实现。
基于上述问题,应当考虑把现存的各类旨在反欠税的制度加以整合,使相关制度融为一体,以发挥整个 反欠税制度的整体效益。而要进行制度整合,就需要先明确反欠税制度的建立基础或设计理念,然后再从应然与实然相结合的角度,分析反欠税制度的构成,以及现存制度的缺失,以使反欠税制度更加完善。有鉴于 此,下面将着重探讨反欠税制度整合的三个基本问题,即整合基础问题,总体制度的基本构成问题,现行制度的完善问题,以力求从理论上和制度建设上来说明反欠税制度整合方面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