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实现财政资金集中化管理。国库单一账户是指将政府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统一集中在一家银行的账户上,所有政府财政支出均通过这一账户拨付。国库单一账户一般设在中央银行,未设中央银行的地方,需经批准作为特例设在国有商业银行。从资金运用上看,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即意味着取消各支出部门、支出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支出账户,而将资金统一集中到各级财政部门在中央银行开设的单一账户中。同时,为准确核算,反映各支出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部门在国库单一账户下按支出部门、资金性质等设立国库分类账户。
目前,财政资金的使用程序是,用款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即将款项拨至用款单位在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用款单位使用资金的方式和进度很大程度上脱离了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控制。随着以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为基础的政府支出与管理系统的建立,财政部门即能掌握用款单位每一笔款项的用途,从而加强了对财政资金支出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国库单一账户还能够改变财政资金大量分散于商业银行账户的被动局面,使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可以随时准确掌握财政资金的全貌,为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制定相应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实现统一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提供依据。
【注释】 刘剑文主编:《财政税收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97页。
参见《
预算法》第
24条、第
38条。
所谓科目流用,在预算审批的环节是指,在不改变预算草案收支总额的前提下,预算科目相互之间的资金调用,也即改变预算资金的使用方向或项目。
在中国目前的财政体制下,许多乡镇作为独立的预算主体条件并不成熟。因此,我们不赞成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而主张五级政府四级预算,只是在有条件的地方才可以考虑将乡镇作为独立的预算级次。这样可以保证每一级预算主体真正有效行使职权。
参见李诚、张永志:《人大预算监督的四类十八个问题研究提纲》,载《中国人大》1999年第1期,第22、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