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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与制度环境

  由此可见,我国在推行问责制时,应充分认识到,问责程序是以功能分化、权责明确、信息公开、法律支配、社会自治等为前提的。如果不具备这些要件,推行个人问责制的结果不是流于表面文章,就是流于刻薄寡恩。黑龙江省长主动请求处分,固然表现出了官员的责任意识,但是,面对死于非命的孩子,我们更应该思索的是,如何通过制度建设,完善包括问责制在内的各项制度,通过制度保障减少弊政和人祸引起的灾难。
  我们期待社会各界尤其是高层能以沙兰事件为契机,全面审视我们的抗洪防灾体系以及各项制度设计,尽量减少乃至避免悲剧的重演,这才是对那些死于非命的孩子的最好悼念。
  
        原载于《财经》杂志
  
  背景:百余学童丧生黑龙江洪灾
  6月10日14时许,黑龙江宁安市沙兰镇沙兰河上游山区突降暴雨,瞬间形成洪峰,引发泥石流,最高洪峰水位达2米左右,淹了沙兰镇中心小学。正在学校上课的师生,被卷入了洪水。
  经过十天的抢险和搜救,6月21日,宁安洪灾现场救灾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此次宁安沙兰镇洪灾死亡人数最终确定为117人,其中学生为105人。
  洪灾发生后次日,6月11日,黑龙江省水文局局长董淑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此次洪灾的原因为短时间、局部、突发性强降雨造成的典型的泥石流山洪。在洪灾发生前,沙兰河上游在40分钟内,降雨量达到150毫米-200毫米,属200年一遇的强降雨,在目前的条件下,这种情况造成的山洪尚无法预知。
  曾经在宁安担任过五年县委书记的牡丹江市常务副市长靖殿元说,沙兰镇过去叫沙兰坑,镇子本身就地处低洼,学校又建在镇里的偏低处。沙兰河上游强降雨造成沙兰河水出槽,短时间形成高水头,冲入校园,酿成灾害。
  灾情迅速引起各界的高度关注。6月13日,在洪灾现场指挥救援和抢险工作的黑龙江省省长张左己痛心地表示:我作为省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请求中央给我处分。
  党中央、国务院也十分重视此次灾情。国务委员陈至立率工作组赶赴灾区现场,转达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对受灾群众的慰问,并指导救灾工作。
  根据温家宝总理的指示,教育部已向全国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国学校安全工作,对预防洪水和泥石流灾害、开展校舍危房安全检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6月14日,黑龙江省宁安洪灾遇难学生救助费标准出台,每人救助标准为15万元。牡丹江市抢险救灾指挥部组织的11个工作组目前已着手开展救助费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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