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体育俱乐部地位作用的研究
体育俱乐部是最基层的社会化的体育组织,是我国体育事业的细胞,在我国发展社会化体育组织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
我国的体育俱乐部是在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发生重大变革的大背景下出现的,是体育改革的产物,代表了社会进步和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研究者指出,在目前阶段,体育俱乐部具有下列作用: 1),体育俱乐部是实现体育产业化和体育社会化的有效方法,体育俱乐部的发展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趋势,改变了过去主要由国家依靠行政手段办体育的状况,更好地发挥社会办体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体育俱乐部是满足群众体育需求的有效形式,俱乐部制有利于建立健全群众体育组织,从根本上解决体育在基层长期没有组织网络的局面,促进基层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3),体育俱乐部是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的有效途径,能够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促进项目普及,培养后备人才。
1.4 俱乐部现状与发展趋势的研究
我国俱乐部现状如下:1),数量有限,发展不够快。大多数研究者认为,我国业余俱乐部数量太少。由于中国自古以来对结社都持反对态度,目前俱乐部成立手续不够简单,又没有政策扶持,限制了俱乐部的发展。至于职业俱乐部,有人认为目前我国体育市场有限,但实行职业化和俱乐部制的项目过多,未经论证,盲目上马,抢占市场,因此,职业俱乐部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2),俱乐部的性质和地位尚不明确,俱乐部与政府、协会三者关系尚未理顺,俱乐部利益得不到保证。3),俱乐部产权关系尚未理顺。
对我国俱乐部的发展趋势,研究者认为:1),对于为群众健身提供组织、指导和服务的业余俱乐部,要大力发展。2),对于职业俱乐部是否应大力发展,研究者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反对者认为,目前推行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制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不符,超越了体育改革发展的现实和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的承受能力,在很多方面无法与整个社会环境相融合,因此,要减少职业俱乐部总数,妥善进行裁军,实现供求平衡,实行管理体制和赛制的“双轨制”,促进职业俱乐部的平稳过渡。赞同者认为,职业俱乐部制是提高竞技水平的有效途径,不能够因为改革过程中出现问题就加以否定。当务之急是明确俱乐部的性质和地位,明晰俱乐部的产权,这两个问题在下文都有论述。
1.5 对体育俱乐部管理体制的研究
1.5.1 俱乐部与政府的关系
现代体育具有政治、外交、经济、教育和文化娱乐等多重价值,任何国家发展体育都希望实现其多重价值,为社会发展服务。对于体育的生存和发展来说,通过政府干预来弥补市场调控的缺陷和不足,是确保体育稳定、健康、有序发展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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