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普法宣传力度不够,缺乏持续性,民众了解法律途径单一。在136位被访者中,仅有不足5人提到过当地的普法宣传,而其余的约130位受访者大都是没有见到过或这是遇见过类似的普法宣传。即使在提到见过类似宣传的5人中,能记得或知道其宣传内容的仅有两个人,换句话说,我们在普法宣传方面所做得还太少,虽然每年公检法机关或相关的政府部门也会做些相关的法律宣传,但还是数量有限,持续的时间太短,普及面也太窄。再加上小商人了解法律的途径单一,有数据表明,在81.33%的受访者通过电视这一单一的途径了解法律。而通过网络的只占13.33%,且主要集中在18—40岁之间,其间所占比例为29.17%。并且在调查过程中受访者普遍反映网络实际上并不能提供他们所需要的知识,使他们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感到很无助。
此外,法律宣传也过分注重刑事犯罪方面。据调查了解,两地开展的几次普法宣传活动,内容多是一些关于“打黑除恶”维护社会治安,要求人们遵纪守法的法律知识。很少向民众宣传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特别是与民众密切相关的在遇到经济、民事纠纷时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受访者对法律的认识产生偏差,在回答我们的问卷中关于法律是什么的问题时,有27.86%的受访者选择了法律是对坏人的处罚,这与我们现在法律宣传过分的注重刑事犯罪不无关系。同时在普法的过程中,媒体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媒体又往往为了提高收视率,大多报道的是刑事案件,而且求奇求新,或是枯燥冗长的民事经济纠纷,反而忽视了老百姓身边的问题,这与普通老百姓的生活里的毕竟太远了,而与商人密切相关的就更少了,于是就出现脱节,使得学习法律的途径变得更加狭窄了。
(二)问题的解决及建议
一、加强普法的针对性,持续性。首先,扩大普法的主体,普法不仅仅是公检法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责任,而是我们全民的责任,我们每一个懂得法律知识的公民都应树立普法的意识,首当其冲的便是在校的大学生,应利用假期时间多深入实践,服务社区、服务社会,将我们的所学与实践接轨。其次,增加普法的次数,延长普法活动的时间,争取在每一乡镇设立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这也是我们调查过程中被访者提出的建议。作为农村商人他们迫切想了解一些关于债和合同的法律知识,但是咨询律师,费用太高,他们无力承担。如果能把法学大学生实践基地与此种法律服务中心相结合就真可谓一举两得了。无论是公检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还是大学相关院系,其普法活动都主要集中在3.15等重大的普法宣传日,而且活动持续时间短,往往流于形式,这也是调查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如果当地的这些相关部门能把这些原本一天举行的活动有计划的安排开,每个单位举办一天,使得这些“普法日”变成“普法周”、“普法月”,恐怕民众收到的益处会大得多。再次,要充分利用媒体的作用,如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等,节目数量和形式上还有很大的空间可以发挥。在内容上要摆脱以前关于单一的特点,内容要丰富、系统、切合实际。不要只局限于刑事案件上!要注重普法形式的多样化,针对不同的群体采用不同的方式。例如,在这次调查中很多被访者反映由于生意的原因而没有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调查活动,我们就应根据他们的职业特点,集中他们迫切想了解的有关法律知识,普法上门。而不能再仅仅流于形式上的东西,仅仅是在法律宣传日或者上级指示,才会象征性的做一下宣传,做条幅、发传单,其实大家连传单上的内容都没看就扔了。最后各级政府要设有专门的普法经费和专项基金,在基层社区设立“普法辅导员制度”,再往下还可以由相关分组,政府可以将其作为一个基本工作来抓抑或直接作为考核标准,把普法做成一项系统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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