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要说一下比较法,比较法的重要。台湾留学回来的人,有将近一百五十人,在国外拿到博士学位。台大法律系每个教员都有外国的博士学位,在台大聘用教员的时候,考虑到了比较法的合理的分配。现在教员大约有近五十个左右,大约二十个人是德国的,早年可能更多,有一些留英美的,有一些留日的,一定要保持比较法的平衡,因为这样才能让我们进步。所以每个法学院都是比较法学院,台大法律系更是显著。为什么要这么多留学的人呢,因为台大法律系的老师几乎都是台大毕业的,近亲繁殖不太好,所以应该要很比较。
宪法法院大法官里面,一半是学校教授,一半是法官,他在任命的时候,一定是在英美法和德国法之间取其平衡,比如说八人,有四个是留德的,有四个是留学英美的,一定要这样一个重大的机构能够吸收世界两个主要
宪法国家的,一个是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一个是德国的
宪法法院的判决或者资料。所以跟他们关系保持得很好。跟德国关系密切到什么程度呢?我们在讨论案子的时候,遇到一个重大的案件,没有判例,就让助理发一个传真给德国联邦
宪法法院,问问他们有什么资料可以提供。这就是说在比较法上能充实我们,所以我们判决也在慢慢好起来,也在进步,也具备了水准。也就是说,成员任命上也具体考虑到比较法的构成,所以可见比较法的重要性,贵校中德法学院和比较法研究所干得很好,应该让每个法学院都成为一个把比较法作为研究方法构成的研究所,每个法律系的构成也应该注重比较法的研究路径。刚才说到,对德国法的继受好像一切很顺利,但实际上也遭遇到很多困难。而且,我们对法国的认识不够,因为没有人到法国去留学,可能和早年没有继受法国法也有关系,所以对台湾法学的发展应当说还是有些局限的。对德国法的继受,目前遇到很多困难。我们现在到德国念书的人也很少去念民法,因为台湾民主宪政改革之后,行政法变成热门。念行政法到德国拿博士回来的,在台湾现在有80个人左右,都找不到工作了,因为人太多。本来是到大学教书,现在都到专科学校、技术学校学校去工作了。比较好的学生也跑到公法里面。这是人才的问题。第二个问题是研究的方法怎样突破。有局限,是否能够超越?德国法现在在欧洲化,德国法现在在修改变迁中。我们在研究方法上是否能更进一步等等,这也是我们面临的问题。第三个问题,来自于美国法的冲击。现在美国法,可以这样说,它就是以前的罗马法。对美国法,全世界都在继受,尤其在侵权行为、
宪法,甚至在各个领域都有继受,台湾当然也是如此。台湾有很多的法律,像动产担保交易法、惩罚性赔偿,
信托法、侵权行为法都受到美国法的影响,所以实际上也面临着挑战。但是这个挑战也带来了机会,使得我们有融合的可能性,只有在比较融合之下法律才能会有更进一步发展的机会。总之,比较法很重要。贵校有罗马法基础研究的贡献。贵校对整个法学的贡献我想是很巨大的,原因就是它有历史的基础,在于对罗马法和比较法的研究。德国法是罗马法的继续,法国的罗马法研究的很好,意大利更不待言。我曾经去意大利博洛尼亚瞻仰注释法学派的四博士和阿诺的雕像。在人大的明德楼也有一组雕画,有机会你可以去看一下,优士丁尼在教堂。
我在台大念书的时候,读了耶林的罗马法精神。他说罗马三次征服世界,就跟我们唐朝征服东亚一样,武力、宗教还有法律。耶林有一句话,经由罗马法而超越罗马法,这句话是我们大家共同努力的目标。我们也希望,能够经由罗马法更经由德国法而超越它,鉴于我们法学设立的需要而且要在世界上也能有所参与,使得法律的发展进步也有我们的贡献。在这贡献当中,我想会有贵校。很多人问我,王老师依你看,大陆民法学将来发展会如何?我心里这样说,如果贵校能够造出好的学生,能够鼓励他们到德国去念书,能够有体系的研究、系统的运用、观察到中国本身的需要,而且能够积极地参与立法,尤其是将来,在民法典制定之后,你才会发现研究德国法的重大功用,可以诠释法。将来中国民法典制定之后,使得能够更进步地施行。我并不是因为在这里讲话才这么说,如果贵校能够造就好的学生,将来对中国民法最有有贡献最有影响力的,一定是在这个学校。谢谢大家。
米健(主持人):
非常感谢王老师。王老师整整站着讲了九十分钟,不仅让我肃然起敬,也让我肃然起立,我也得站着。今天主题是德国民法的继受和台湾民法的发展,王老师选这个主题来到政法大学作报告,应该说是有他一定的想法的。我在听报告中,一方面从他报告的内容,另一方面从他引导的方向,都非常受鼓舞。王老师这次来北京,讲了好几场报告,在人大已经讲了三场,明天还要到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作报告。他到政法大学用这个题目作报告,我想是对我们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这么多年的积累,包括罗马法的研究,比较法学的开展,还有对最近几年来中德法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的深切的期待。这里也体现了一种厚爱。在此我想借这个机会,代表我们所有搞比较法学的同行,代表中德法学院的所有同学,向王老师这种深切的关爱和热情的鼓励表示衷心的感谢。我是没有想到王老师报告中对我们政法大学的这个特色这么大加赞赏,这是意外的惊喜。王老师在比较法方面说了很多。我刚到政法大学,江老师就告诉我去搞比较法,而且是从罗马法入手搞比较法,所以今天王老师在这里又鼓励我,我想江老师听了肯定也很高兴。因为这些年,从我入校84年开始,到现在我们院做的工作,基本上是在江老师的思路下开展的。
今天王老师在这里,从始至终在对德国民法说好,当然,王老师是讲德国法在台湾的继受,并不是仅仅简单的说德国民法好,实际上以这个话题,展开了中国民法,包括台湾、大陆,一个世纪以来基本的发展脉络。所以刚才我说,王老师是做这个报告最合适的学者。有文字资料的同行、同学应该能看到,王泽鉴老师报告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九十分钟之内我想很难把这么丰富的内容完全讲给大家,但是王泽鉴老师做到了。他的报告的内容,从思想方法到技术方法也就是操作方法,从宏观到微观都涉及到了。如果没有丰厚的学养,没有长期的积累,没有整体的把握,我想做不到这一点。所以我是非常的佩服。从刚才的九十分钟,我还觉得王老师不仅是学者的风度,而且是一个儒者的风度。在当今的法学界既有法学家的风度,又有儒者的风度的,我觉得并不是太多。当然在这里不是努力的要奉承,要奉承也有点晚了,因为奉承王老师的人特别多。我想,在这里我只是讲讲我自己的感受。刚才王老师讲的我觉得非常精彩,他把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用非常简明的例子,就非常透彻的讲清楚了。物权行为我们讨论了半天,非常难以解释。当然物权行为这个理论,物权行为的抽象原则,在将来的立法上,我觉得可能不会像台湾的那样。但是,王老师用了两杯水、一杯茶,用了三张捡来的人民币就把它讲的非常清楚。告诉了我们一个法学家要怎样去思考问题、分析问题,怎样把不同的法律关系加以说明,值得我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