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超女”现象与物权法“风波”,虽发生在不同领域,但都反映着当下中国社会的一个逻辑,即特定界域的精英通过模糊边界,将“小众”推向“大众”,以实现各自在博弈中的利益最大化。“草根精神”也好,“开门立法”也罢,这种逻辑的后果恐怕是大众财富的牺牲与法治前程的断送。
二 生长:宪政实践还是借题发挥?
公众话题永远是多向度展开的——一如本文开篇引述的鲁迅先生的那段话。“全民化”了的“超女”和物权法制定如今已成典型的公众话题。有人在“超女”现象和物权法“风波”中看到了宪政,亦有人质问“超级女生:那个脸蛋儿上刻着民主宪政?” 姑且把这两派称作“实践派”与“神话派”。
民主与言论自由是宪政实践的题中之义。“实践派”视“超女”短信投票为“中国民主的一次大规模沙盘预演”,从公众广泛讨论物权法里读出了“誓死捍卫╳╳说话权利”的意味。而“神话派”则更多的强调“超女”选秀活动与民主在实质意义上的不契合,所谓“言论自由”不过是斤斤计较于某教授的南斯拉夫学历、是不是法学专家、是不是名教授、多少年没发表文章。
跳出两派争辩的内容,考察争辩何以兴起,我们不难发现其本身正是与“超女”现象和物权法“风波”同步生长的。在“超女”大赛进行得如火如荼之际,两派抛出各自观点,于报章网络展开论战,客观上与比赛“相得益彰”;在物权法讨论至白热化之时,两派亦各自为阵,一面发誓捍卫对方的话语权,一面将对手推入“敌人”的深渊。但人们日渐发现,所谓民主、自由,在这争讼中反倒愈行愈远,背影模糊了!
转型期的中国,颇似心智未熟、天真烂漫的孩童,“缺什么要什么”、“看什么像什么”。如同孩子饿了要吃蛋糕,便把手边的积木当作蛋糕咬一般——在宪政建设途中,人们渴望民主与自由,便能“以小见大”的从各种资源中将它们“挖掘”出来。在这种境况下,仿佛一切都能与民主挂钩,一切都能和自由相连——法律生活中,一切规范似乎都需要与
宪法具有某种意义的接契,才得以最大程度的取得正当性。于是有人将视线从乡村直选转到电视选秀,把这种以手机数为基本单位计算 的所谓“票选”作为民主的曙光;于是有人将言论自由的旗帜打进他人私域,堂而皇之的公布他人的月工资和住房贷款状况;于是有人举起合宪性之“照妖镜”,开始乐此不疲的检视起一些根本与
宪法甚至与法无涉的东西,且美其名曰“宪政审查”!一种新的前定正确的“意识形态”悄然在中国出现:占领了民主、自由、宪政的“制高点”,便是掌握了话语霸权,便可以呼风唤雨的为公众设定话题,进而掀起一轮又一轮的票选或讨论。呼号、怒吼和眼泪一齐被表面化,背后是借题发挥的机巧与算计;而在这借题发挥的背后,则往往是不可见光的私利在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