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正如多个读者多次所给予我的讽刺所说的那样,这些近似于“穷追猛打”的文字,为何不在陈良宇倒台之前写出来并发表出来。我这几天也以回应的形式声嘶力竭地为自己作出了其实并非强有力的苍白辩解,并由此形成了我的那篇《五论陈良宇的倒掉》。但是现在,我又冷静下来作出了这样的反思与自责:确实旁观者清,在陈良宇尚在市委书记的位子上叱咤风云地当政时,在中央尚未停止其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并免掉其市委书记的职务时,我为什么就没有英雄地站出来就社保基金案的凶手是否与市委书记陈良宇有染公开提出质问呢?我为什么就没有自觉地发扬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沿着陈良宇的前秘书、原上海市宝山区区长秦裕被查涉嫌社保基金案而免职一事作出进一步地质询呢?我为什么就没有履行中共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行使中共党章程赋予我的党员义务,大胆而自觉地站出来谴责作为上海市最高领导人的陈良宇身为上海市党委第一把手对这起事关上海人民生存的特大社保基金案是否存在渎职行为呢?我为什么就没有像最近几天这般勤奋的写出系列质疑文章公开发表在各大媒体以表彰我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所应尽的义不容辞地责任呢?我为什么就像一具死尸那样安静地躲在不知有多么阴暗与秘密的角落里而没有出来吱上哪怕是脆弱的一声呢?
所有这些对自己的质问与自责,让我好一个惭愧,好一个内疚!党中央向来强调党内要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宪法也明确地规定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我在原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倒掉之前,为什么就没去发扬这些批评的优良传统、为什么就没去行使
宪法赋予我的言论自由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假如我在陈良宇倒掉之前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于
宪法赐予我的言论自由,点亮一盏灯火,写出质问我的市委书记是否参与了上海特大社保基金案的文字,能登上中国大陆媒体的版面和网页吗?能吗?整天呆在校园里、扎在书堆里的典型书呆子的我,又一次傻傻地陷入了沉思……
2006年9月28日凌晨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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