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面的描述中,我们可以做出如下的分析:
由于生产力的提高,人们的生存威胁减弱,原始人必须联合起来共同劳动才能生存下来的情况已经不存在,这样保全自身已经不是最紧迫的事情,而人的欲求的无限性与资源的稀缺性的矛盾突出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必然尽可能多地获取资源。私有观念便由此产生。随着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劳动逐渐成为劳动的主要方式,私有制便由此产生了。
而获得资源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运用自己的力量向自然界索取;
第二,通过自己的力量优势向他人索取:要么通过抢他人的资源而获得,要么强迫他人为其向自然界索取资源。
由于力量差距的扩大,第二种途径被广泛应用,结果:一方面出现大量的战俘奴隶;另一方面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最后产生了大量的债务奴隶。于是产生了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的对立。在两个对立阶级之间,由于奴隶主通过其强大的力量控制奴隶,奴隶的意志被奴隶主剥夺。对这种情况,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不是天生平等的,一些人生来就是治人的,而其他人生来就是治于人的。卢梭对其作了批判:“亚里士多德言之有理,可是他却把结果当作了原因。一切生来为奴的人是为做奴隶而生的,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奴隶在枷锁中失去了一切,直至失去了挣脱枷锁的愿望。他们是喜欢这种奴役状态的,如同尤利西斯的同伴们喜欢他们的麻木状态一样。之所以会有自然而成的奴隶,是因为此前存在过违背自然的奴隶。实力造就了最早的奴隶,奴隶的懦弱使他们永远为奴。” 在奴隶主阶级内部,由于奴隶的反抗会随时威胁奴隶主阶级的安全,这样,奴隶主之间形成了共生关系,在奴隶主之间力量相对平衡的情况下,奴隶主和通过协议,订立社会契约,形成了奴隶主阶级的共同意志,而这个共同意志人格化为国家,这就是以民主政体形式出现的奴隶制国家。这种国家的产生,一方面以强迫的手段排除了奴隶的意志,另一方面,以平等订立契约的形式在集中奴隶主和自由民的意志。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意志的来源是:奴隶主阶级的共同意志。在奴隶主之间(包括自由民)实力不平衡的情况下,力量强大的奴隶主强迫力量较小的奴隶主服从自己的意志,这样,最终形成了金字塔式的等级森严的由最强者独裁的专制国家,这样,奴隶主阶级的意志最终被一个人的意志全部或部分剥夺,独裁者的意志成为国家的意志。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建立的方式都是靠强迫手段:一方面奴隶主阶级以强迫的手段排除了奴隶的意志,另一方面,力量最强奴隶主强迫其他奴隶主接受其意志。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意志的来源是:独裁者的意志和奴隶主阶级的共同意志。
四、社会与国家的关系
从上文对原始社会的解体和国家的产生的描述与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下面的几个结论:
第一,原始社会没有国家,也没有法。
在原始社会,社会组织的发展经历了原始群和氏族两个阶段。最初的社会组织是原始群,后来的社会组织是氏族.“氏族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人类社会的自然形成的原始形式。” 氏族作为原始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与国家不同:其一,从形成的方式说,它是一血缘关系为纽带组成的集团,而不是按地域划分的。氏族制度的前提,是一个氏族或部落的成员共同生活在纯粹由他们居住的同一地区中。其二,从性质说,它是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的生产组织和经济单位,是全体氏族成员共同进行管理的自治组织。氏族成员之间是平等互助的关系,没有剥削,没有阶级,没有系统地采用暴力和强迫人们服从的暴力机构。其三,从组织形式上说,氏族的最高权力属于氏族成员大会,一切有关氏族重大利益的事务,都由氏族大会决定。氏族首领有大伙推选产生,不特殊,、不脱产,是社会的“公仆”,而不是社会的“主人”。氏族首领有很高的威望,这种威望来自于他们自己忠诚地为氏族办事,以及由此产生的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和爱戴。他们通过这种威望处理氏族事务,而不是强制性的行政权力。 对于原始社会没有法这一点,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写道:“在社会发展的这一阶段上,还谈不到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在氏族制度内部,权利和义务之间还没有任何差别。”他在分析了易少魁母系氏族之后作出明确结论,认为在氏族制度下,“没有军队、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一切问题,都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可见,在原始社会既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不存在保证法的实施的强制手段。人们相互关系是依靠“历来的习俗”进行调整的。这些“历来的习俗”主要有:习惯、宗教规范和道德规范。
第二,国家是由社会分化而来的,是社会组织的一种,是特殊的社会成员。
其一,从国家产生的原因来看,它是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持他们的财产和对奴隶的控制,镇压奴隶的反抗而建立起来的。其二,从国家产生的过程来看,国家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是由氏族发展而来的,从原始群到氏族,从氏族到部落,从部落的部落联盟,再从部落联盟到国家。国家是社会组织发展的高级形式。其三,国家作为一个政治实体,是由社会成员构成的。国家是一个社会组织,而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自然人,有一套专门的国家机构,有武装和非武装的人员,还有相应的物质设施,这些都来自于社会。正如列宁所言:“国家一直是从社会中分化出来的一种机构,是由一批专门从事管理或主要从事管理的人组成的一种机构。”
第三,国家意志是社会意志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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