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中华法系国际学术研讨会”(北京,2006)参会论文,会后稍有修改]
【注释】 (1)《说文》此处刑字原写做。段玉裁注曰:“者,罚辠也。《易》曰:‘利用人,以正法也。’”然《说文》另释之罚辠之刑写做,曰:“,罚辠也,从刀井,《易》曰:井者法也。井亦声。”《说文》另有字,释曰:“,刭也,从刀幵声。”段注曰:“按者,五 也。凡罚、典、仪皆用之。者,刭颈也,横绝之也。此字本义少用。俗字乃用为罚、典、仪字。不知造字之旨既殊,井声幵声各部。凡井声在十一部,凡幵声在十二部也。”然据《康熙字典》所引,古经史中,如《易·丰卦》之“君子以折狱致刑”,《礼记·王制》之“刑者侀也,侀者成也,一成而不可变”,《礼记·乐记》之“教之不刑,其此之由乎”,《礼记·礼运》之“刑仁讲让”,《尔雅·释诂》之刑,常也,法也,《尚书·召诰》之“王位在德元,小民乃惟刑用于天下,越王显”,及其注:“王有首天下之德,民皆仪刑用德于下,王德益显”,《诗·大雅》之“尚有典刑”及“罔敷求先王克共明刑”,《周礼·天官·内饔》之“羞脩刑膴”,《史记·太史公自序》之“啜土刑”,等等,刑皆应写做。今习常所见之古经史,如清阮元主持校刻之宋本《十三经注疏》、乾隆四年武英殿本《二十四史》,其中刑皆不写做。正如《康熙字典》释刑所言,“今经史皆通作刑”。、、、刑之别当另文考释,此处及下文为行文之便,不作细分,皆写做刑。 (2) 汉郑玄《驳五经异义》:“某之闻也,《尔雅》者孔子门人所作,以释六艺之旨,盖不误也。”魏张揖《上广雅表》:《尔雅》之一篇为周公所著,“今俗所传三篇,或言仲尼所增,或言子夏所益,或言叔孙通所补,或言沛郡梁父所考,皆解家所说,先师口传……疑不能明也。”今人或称《尔雅》为秦汉间人所作,乃多位学者采集训诂注释,递相增益而成。另,自宋至清,许多学者认为《周礼》乃汉人伪作。洪迈《容斋续笔》卷十五“周礼非周公书”条:“《周礼》一书,世谓周公所作,而非也。昔贤以为战国阴谋之书。考其实,盖出于刘歆之手。《汉书·儒林传》尽载诸经专门师授,此独无传。至王莽时,歆为国师,始建立‘周官经’以为《周礼》且置博士。” (3)《庄子·德充符》曾籍口孔子之语曰:“平者,水停之盛也。其可以为法也,内保之而外不荡也。”其意为取法于停平之水可既保于内又不荡于外。此论无为之旨,非关乎“法”字之构造也。 (4)蔡枢衡认为,“法字的本义是流”,即灋字指“解廌触定,水上流去的法”。其意亦是认为,灋(法)是一种刑罚,是“水上流去”之刑。但他认为,灋中之水应指流水,“水以流为常态。水平与流去,不能同时并存。法字本无公平意义。后人不知‘平之如水’四字出于补缀,遂误解为法字表示公平。”参见蔡枢衡着:《中国法理自觉的发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版,第230-232页。 (5)《隋书·经籍志》:“《汉书音义》七卷韦昭撰,……《汉书音义》十二卷国子博士萧该撰。”韦昭,三国吴人。萧该,南朝梁末人。裴骃为南朝宋人,不可能引用梁末萧该之《汉书音义》。 (6)《论语·子罕》。 (7)苏轼:《前赤壁赋》。 (8)鲁迅:《中国小说史略》。 (9)班固:《汉书·东方朔传》。 (10)《晋书·舆服志》:“《异物志》云:北荒之中,有兽名獬豸,一角,性别曲直。见人斗,触不直者。闻人争,咋不正者。楚王尝获此兽,因象其形以制衣冠。”据《隋书•经籍志》,《异物志》一卷,后汉议郎杨孚撰,另有《南州异物志》一卷,吴丹阳太守万震撰。据《晋书·儒林传》,晋续咸著有《异物志》十卷行于世。故《晋志》所引述獬豸故事之《异物志》,其早或为后汉人所著,其迟或为晋代人所著。 (11)见孙冯翼辑:《许慎淮南子注》,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初编(据问经堂丛书本排印)本。 (12)见孙冯翼辑:《许慎淮南子注》,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初编(据问经堂从书本排印)本。 (13)《左传·昭公二十三年》:“范献子求货于叔孙,使请冠焉。取其冠法,而与之两冠,曰:尽矣。” (14)《宋史·志一○一》:“其绣衣文:清道以云鹤,幰弩以辟邪,车辐以白泽,驾士司徒以瑞马,牧以隼,御史大夫以獬豸,兵部尚书以虎,太常卿以凤,县令以雉,乐工以鸾,余悉以宝相花。”《宋史·志一○三》:“亲王群臣车辂之制……其绯幰衣、络带、旗戟、绸杠绣文:司徒以瑞马,京牧以隼,御史大夫以獬豸,兵部尚书以虎,太常卿以凤,驾士衣亦同。”“其轮衣、帘、旗、韬杠、络带绣文:开封牧以隼,大司乐以凤,少傅以瑞马,御史大夫以獬豸,兵部尚书以虎。”“开封牧建绣隼旗,太常卿建绣凤旗,司徒绣瑞马旗,御史大夫绣以獬豸,兵部尚书绣以虎,皆副之以闟戟。”《宋史·志一○五》:“朝服:一曰进贤冠,二曰貂蝉冠,三曰獬豸冠,皆朱衣朱裳。……御史大夫、中丞则冠有獬豸角,衣有中单。” (15)《清史稿·舆服志二》:“文一品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东珠一,上衔红宝石。补服前后绣鹤,惟都御史绣獬豸。”“文三品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小红宝石一,上衔蓝宝石。吉服冠顶亦用蓝宝石。补服前后绣孔雀,惟副都御史及按察使前后绣獬豸。”“文四品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蓝宝石一,上衔青金石。吉服冠顶亦用青金石。补服前后绣雁,惟道绣獬豸。”“文五品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小蓝宝石一,上衔水晶石。吉服冠顶亦用水晶。补服前后绣白鹇,惟给事中、御史绣獬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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