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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教师聘任制与教师的地位》后有感

  科研与教学是“双翼”或“双轮”的比喻——并不恰当。关键什么是科研?重复(不论是他人还是自己)肯定不是科研。科研的结果还不如现有的结果就更不是科研。科研的本质是——突破。突破谁?突破什么?肯定不应是自己(除非自己是世界第一高手,概率极低)。 而应是他人。什么范围内的他人?教研室、院系、本校、本省市甚至本国?只要不是国外有意的技术、信息封锁,范围理当是——全世界、全人类。社会科学复杂一点,既有普遍规律(不多,也很难发现),更有因时空差异而形成的特殊性。因此发现、回答、解释现实中存在的特殊问题,可能就是科研的目的。可是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决不应是——纸上谈兵。书斋里的教师要完成以现实生活为内容的课题,谈何容易。这不是逼着巧妇去作无米之炊吗?上到国家级、省部级课题,下到学校级、院系级课题,题目虽然响亮,可是承担课题的人员所身处的位置却——离题万里!除非只作“空对空”的文字游戏。其实,教师的真正专长就是教育,除非课题本身就是教育问题。
  夸张一点说,教师根本就不是科研的——恰当主体。但是教师的智力资源不可否认,只是需要建立一种崭新的体制,在科研活动中可以借助于这种智力资源,而不是以此种智力资源为主导,甚至独立展开。例如,科研首先要有“购买方”——即现实的需方,而不是由国家作为“冤大头”,随意拨付科研经费,任其“挥霍”。科研工作者不能“自卖自买”,进而也就不能“自吹自擂”。中国目前的科研现状,用“大量的耗损、浪费、闲置甚至侵吞国有资产”来形容,可能非常恰当。
  我们需要鼓励和强调的是教师的自我“修炼”,不能原地踏步。自我“修炼”与所谓的科研——毫不相关。自我“修炼”的本质是不断提升自我素质,参照物主要是自我,如果能够超越同行当然更好。底线是教师所面对的学生,如果教师的水平已经不及学生,其后果可想而知。
  教育他人与教育自我,这可能就是教师的“双翼”或“双轮”吧!
  是到了该清醒反思的时候了,是到了该迷途知返的时候了。我们对教育的真谛的理解——可能太片面、太肤浅了。
  所谓的发表论文制度,可能是中国学界“最大的丑闻”。论文本应是实力的最佳代表,其证明力和说服力远远优于所谓的编著甚至专著,论文——为王。现实中,谁不想证明自己拥有实力呀?谁肯真诚的承认“技不如人”呢?恐怕没有。可是有实力的(自然是相对而言)人毕竟是少数,而评价制度却偏偏——“逼良为娼”,无视相对优势原理,不加区分的一刀切,凡教师评价或晋升都要拿论文——说事儿。于是乎——论文满天飞,达到了铺天盖地的程度。物以稀为贵,多如牛毛就肯定不值钱了。自然的结论:论文是没有实力的表现。一个朋友和我开玩笑:“您的论文有多少斤了?”我狂笑不止——多么生动、贴切、机智、幽默的比喻啊!论文已经和大白菜相去不远了。即使如此,所有的学人依旧——乐此不疲,恐怕更多的是苦笑吧。集体上贼船,贼船也便没有了“贼性”。大家都没穿衣服,谁还说谁呀。这就是教育界的惊世奇观——集体“裸体”。
  由谁根据什么标准来评价教师的业绩呢?专家还是学生,这是一个问题。所谓的专家是专业领域专家,而不是指教育专家,所以只能是看“官样文章”,以文字记载的科研成果为凭据(往往最终起决定作用,假如不算“潜规则”的话),至于活生生的教学,则抛在脑后。更有甚者,评价人与被评价人的专业领域可以相差十万八千里(外行评价内行),其正当性值得怀疑。其实真正起作用的是“地球人都知道”的——潜规则。对,一切天花乱坠、精妙绝伦的法治,在“润物细无声”的潜规则面前,无一例外都注定要——败下阵来。潜规则才是中国人实际的、鲜活的行为规则。的确,潜规则没有法治——赏心悦目,谁让中国人“好面子”呢,于是只好集体从事(但个别进行)——“地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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