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动的社会关系
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实行了经济、政治高度一体化的计划经济体制,为了调动一切社会资源以满足计划生产的需要,国家力量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每一单位、每个村庄都被高度组织和动员起来。受重工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和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影响,国家权力并没有强行改变乡村的自然生存状态,加上户籍制度造成的城乡割据,“熟人社会”在农村基本得以保存。而城市里情况则完全不同,社会成员的一切事务都纳入了单位化的国家管理渠道,不仅每个人的教育、就业、升迁、生活待遇等等统统都与其在单位的业绩和政治地位直接关联,而且几乎所有的单位都设置了完善的生活设施,人们的生活很大程度上依赖由单位提供的社会服务。基本上,一个单位就是一个袖珍的“王国”,各“国家”之间的居民只保持着极低的流动比率。“熟人社会”与“单位社会”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是一个典型的宗法社会,而后者则属于权力主导型社会。
在宗法社会里,虽无成文律法但有行为准则,虽高度伦理化但有外在约束,换句话说,就是行事皆有规矩。人们对规矩的信守是无条件的,但这并非没有根据,按照费孝通先生的说法,这是“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宗法社会也是一种“法治”的状态。计划经济则是一种权力主治的社会,个人完全地依附于单位组织之下,其财产和利益的变更得丧直接由权力所决定。大而不当的权力难有约束,势必造成言出法随、乖张任性的人治局面。在这样的社会里,权力能够轻易地凌驾于规则之上,巴结领导、揣摩其脾气和喜好成为最高的准则。单位社会的权力大一统实际上已经替换了传统熟人社会的内部结构,而极端阶级斗争思维的泛滥更是颠覆了熟人社会的伦理内核。阶级成分的划定并不是以“亲疏”或道德水平作为标准,往往只是凭借财产多寡、部分言论便给对方戴上阶级敌人的帽子,随即对其实施人格上的卑劣化、形象上的妖魔化以及待遇上的低贱化,甚至进行肉体上的残酷打击和折磨。
不过与熟人社会相比,单位社会同样具有人员低流动性和生活方式封闭性的特征,因而“克隆”了前者的某些构成元素,例如以身份为纽带,重人情、讲面子,无讼主义等。更重要的是,无论是传统的宗法型熟人社会,还是国家高度强大的单位社会,其成员基本上是生活在高同质性的社会状态里,人们的疏离感不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生活虽然不富裕,但大伙都没什么差别,彼此都能够在相应的位置找到情感的依存。从根本上打破这一局面的,是始于80年代的市场化改革。正是从那时候起,产生了大规模的人口迁徙和流动,不仅有城乡之间“候鸟式”的庞大农民工群体,还有逐步摆脱单位束缚而漂在都市中的白领和青年学生。也是从那时候起,城市里出现了先富起来了一批人,不同的阶层开始分化,最近几年,社会分化已到了十分严重的状况,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日趋明显。这时候人们的异质感相当强烈,不同阶层人群所代表的价值观念、道德准则、思维方式在交往中产生激烈的碰撞,如果没有一种强大的社会整合机制的话,因相互缺乏认同感极易形成道德或精神上的危机。许多人按照直观的感受,把这种危机归咎于市场经济本身,但在我看来,这完全属于打错了“板子”、戴错了“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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