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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史教学手记二十二篇

  小卒于06年12月6日中法史课后草
  中法史教学手记(十三)
  起个大早去上课的感觉真不爽,不过没有办法。师者的责任啊。。。。。。
  今天两节课分成两个部分来进行,第一部分是讨论内容,即让大家讨论秦何以为如此快灭亡?第二部分是讲述汉代的历史背景由此谈及汉代的法律制度。
  大家讨论的的确很激励。如果说是刚开始同学们还“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话,那后来同学们可就放开了,争论的异常激烈。同学们认为秦如此快灭亡的原因有秦的暴政、秦皇帝个人在建国后没有对于六国时期的一些诸侯后代斩草除根以及外交方面做得比较差等。之后在谈及汉代的历史背景时有的同学举例说了历史上有明的“缇萦救父”的故事。于是有的同学就根据这个故事开始批评汉代以及中国传统法律的不稳定性以及缺乏严格的程序。当然这种批评只能说是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反映出了同学们对于我国传统文化还不甚了解所导致的对于我们国家法律传统的误解。
  在讲述汉代法律思想演变的过程中我主要是借用了南怀瑾先生的三个形像比喻来阐明儒家思想为何能在历朝占有统治性地位的。儒家的思想是个粮食店,是天天要吃的,不吃就得死。而佛学则是百货杂陈、样样俱全,有钱有时间,就可去逛,买不买东西无所谓,但是社会需要它。当然讲佛学是要到魏晋以后的事了。道家则是个卖药的地方,不生病可以不去,但是生了病就必须得去。所以一般情况下在朝代更迭初期统治者比较喜欢用道家思想来治理国家。而汉代初期的治理思想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但是为什么以后儒学为何会成为“官学”呢?除了儒学本身所具有一些特点之外,我还提请了大家注意历史的个案研究情况即汉武帝的老师卫绾的出身问题。卫绾这人本身就是一个大儒了。而汉武帝一直是跟卫绾学习的。在那个时代,大家可以想想,老师的思想对于学生的影响是多么大。。。。。。。。之后,当汉武帝成为皇帝之后,尊儒也就可能成为了必然。当然主要还是儒学本身的一些优势至使其占据了思想界的统治地位。在这里我只是教给学生一个分析问题的方法。
  当儒学成为一种官方之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就是法律的“儒家化”或是儒家思想的法律化问题了。讲此问题时我让大家去联系一些当前的一些立法并找出一些具有儒家思想色彩的法条。并以此来说明目前我们国家的法治并不是完全的照搬“西学”而有些东西本身就是我们传统法律文化中所具有的。当然法律的“儒家化”可是一个大课题,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讲完的。但是由于时间有限对于此也只能简单讲述了。但我还是告诉大家如果谁有兴趣写这方面的文章的话可以与我私下交流。
  在讲课过程中有的同学还提到了“和亲”问题。这是一个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的问题。论述者也甚多,为了考查大家的动手能力,我就要求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去查查资料然后可以谈谈“和亲”的意义。不知道我上课的这个要求(并没有强制要求同学们去查资料)是不是有的同学愿意去做。。。。。。。
  今天上课的最大感觉是学习中法史如果不懂史的背景,那就很容易断章取义了。不知我的学生是不是以后也会抽空看看中国史。。。。。。
  小卒于06年12月8日晚草
  中法史教学手记(十四)
  今天的心情是有史以来最糟糕的。当然这并不是指上课时的心情,下午上课时心情还算过得去。可是当现在准备写下这期的教学手记时好像有很多的沉重的包袱压在胸口。。。。。。。
  这次上课没有用多媒体,原因则是机子又不行了。因此我就又恢复了以前高中授课时的方式一点一点的板书进行讲课。。。。。。
  上次说到了法律儒家化问题,因为时间关系。对于此并没有进行过多的展开。只是简单地介绍一下发展过程,并且与当前的法律简单地联系了一下而已。然后是谈及刑法制度的问题。主要是介绍汉律六十篇。本来打算对于此多讲些的,但是由于时间有限就算了。。。。。。汉代如此多的罪名,一个一个的考证,一个一个的解释,需要花多少时间?相信那些制定教学计划的人从来没有考虑过。。。。。。。讲到刑法三原则时,主要对亲属相隐作了一下介绍,并简单地谈了一下贵族特权的“先请”制度。。。。。
  今天上课最深的感受就是中法史的教学课时太少了,一共48个学时,而涉及传统法律文化是很多的内容。这点学时对于法史爱好者还行,但是如果作为专门的一门课的话,未免太少了些。。。。。。。。另外,好像我们学校也没有开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政治制度史、比较法律史等选修课,即使学生对中法史有点兴趣,估计没有一个平台的话他们的兴趣也早跑到九霄云外去了。。。。。。
  放学时有一个大的收获即又收到了10多本读书小组成员的笔记。加上前天开会时的一些笔记,一共20多本摆在我的面前。。。。。。我要一本一本地去看,一点一点给学生指出其存在的优缺点,这可真得花些时间。
  说点题外话吧。最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即以后自己的学问之路应该如何走下去?但是终究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就这样吧。。。。。日子总会过下去的,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
  小卒于06年12月11日晚草
  中法史教学手记(十五)
  今天心情很好。这值得表扬,当然并不只是因为博士报名,报名只是万里长征走了半步。。。。。。。
  我在上课时一直提倡让学生多多阅读名人的著作,可是不知道他们听与否。因此我再想是不是改变一下授课的方式即我直接把名人的著作放在他们面前并进行分析或许这样会激起他们阅读史学著作的愿望。
  这次上课正好应该讲述汉代的行政制度、民事经济制度。而以前上课时我一直让大家去阅读的钱穆先生之《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就成了这次我选择的对象。当然,我选择这本书中一段话(时有所谓三公、九卿,这是政府里的最高官。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管监察,辅助丞相来监察一切政治设施。它是副丞相。按照汉代习惯,用现代语说,这里有一种不成文法的规定,须做了御史大夫,才得升任为丞相。太尉虽与丞相尊位相等,实际除却军事外,不预闻其他政事。因此当时最高行政长官实在是丞相。依照文字学原义,丞是副贰之意。所谓相,也是副。就如现俗称嫔相,这是新郎新娘的副,新郎新娘不能做的事,由嫔相代理来做。所以丞是副,相也是副,正名定义,丞相就是一个副官。是什么人的副官呢?他该就是皇帝的副官。皇帝实际上不能管理一切事,所以由宰相来代理,皇帝可以不负责任。为什么又叫宰相呢?在封建时代,贵族家庭最重要事在祭祀。祭祀是最重要事在宰杀牲牛。象征这一意义,当时替天子诸侯乃及一切贵族公卿管家的都称宰。到了秦、汉统一,由封建转为郡县,古人称“化家为国”,一切贵族家庭都倒下了,只有一个家却变成了国家。于是他家里的家宰,也就变成了国家的政治领袖。本来封建时代,在内管家称宰,出外作副官称相,所以照历史传统讲,宰相本来只是封建时代贵族私官之遗蜕。但正因如此,所以秦汉时代的宰相,他不但要管国家政务,还要管及皇帝的家务。这在周官书里的天官冢宰的职权,便是如此的。但现在的宰相,他既要掌管国家政府的一切事情,他再没有工夫管皇帝的家事,于是在御史大夫,即副丞相之下,设有一个御史中丞,他便是御史大夫的副,这个人就住在皇宫里。那时凡具中字的官,都是指是住在皇宫的。皇室的一切事,照例都归御史中丞管。御史中丞属于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隶属于宰相,如实则皇室一切事仍得由宰相管。从另一方面讲,宰相的来历,本只是皇帝的私臣,是皇帝的管家,自该管皇宫里的事。那是封建旧制遗蜕未尽。但从另一方面看,只好说,皇帝也不过市政府下面的一部分。所以宫廷事,也归宰相来统治。那时,皇帝有什么事,交待御史中丞,御史中丞报告御史大夫,御史大夫再转报宰相。宰相有什么事,也照这个手续,由御史大夫转中丞,再转入内廷,这是当时皇帝与政府关系之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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