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国际法上的个人。该部分每年有一至两道题。考点集中在国籍的取得和丧失、引渡和庇护、外交保护条件等内容上。
(6)外交与领事关系法。该部分05、03、02年各考了一道题。包括外交关系法和领事关系法两部分。考点集中在外交机关基本概念和组成;外交特权与豁免以及外交人员的义务上。
(7)条约法。该部分03-06年每年都考,预计考查题目在1-2道题。重点要掌握条约的制定、成立的实质要件、保留、效力(冲突和第三国问题)以及条约的解释和终止。
(8)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该部分每年考一道题,难度不大。在传统解决方式中掌握报复和反报;在现代解决方式中掌握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的作用、国际仲裁和国际法院判决(特别是国际法院的问题)。
(9)战争与武装冲突法。一般而言,当年大纲中若列入战争法内容则会考一题,否则不会考查该部分。重点掌握战犯的惩办原则和对作战手段的限制,保护平民、交战人员和战争受难者(作战手段与方法是海牙体系,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是日内瓦体系), 其他部分考生基本可以凭借常识作答。
(二)国际私法命题规律和07年命题走向
1. 国际私法命题规律
国际私法是“三国法”复习中最容易的,国际私法试题历年特点:试题侧重于中国国际私法立法。2005年更为突出,试题全部来自中国的相关立法,纯粹的理论题一道没有;06年涉及法条的也占12/15。现今中国国际私法条文总数量不大,且可考部分非常集中,考点比较容易掌握,难度不大,应集中复习以拿到大部分分数。国际私法的复习时间在三国法中,应该最小。
重点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制度,尤其要结合中国的有关立法、司法解释和实践以及中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重点掌握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冲突规范及准据法的确定,识别、外国法的查明和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物权、合同、侵权、商事、家庭及继承等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民事诉讼和区际司法协助等问题。
2. 07年命题走向
(1)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大纲第1-4章
本部分强调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国际私法的主体重点掌握自然人与法人国籍住所的确定(具体法条应细看
民法通则及其意见),适用的规范——冲突规范以及规范类型,准据法的概念和特点以及准据法的确定(时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区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