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我自己也觉得有些委屈。事后逐渐感觉到,佟老师的批评是对的。他对民法体系的分析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对自己认为是成熟的思想体系从不轻易让步。或许将来有一天学术界会找到一个比债更适当的词语来表述各类抽象的民事法律关系,但目前条件下舍弃债的概念是简单轻率的。更使我受益的是,佟老师当时批评的是我自己那种不求甚解、人云亦云的学习心态。在自己做了教师之后才渐渐发现,成功没有捷径。学术上来不得半点投机取巧和虚伪骄傲。回顾佟老师的严厉批评,自己深深感觉到学术底子的重要。
记得我在启程去美国之前,佟老师约了王益英老师和孔庆云老师一起在人大教工的小食堂里专门为我饯行。佟老师提到:“前些日子,关于那个债的概念的话题,我批评你的话可能有点严厉了。听说你有点委屈。就让它过去吧”!听得出来,佟老师知道我要远行,他不愿意他的学生带着委屈出门上路。我说,“佟老师,是我自己不求甚解。您的批评是对的”。
佟老师这一代人,大概属于中国最后一代传统的知识分子。看到自己的学生一个个都去了国外,他内心是矛盾和痛苦的。他有些感伤地对我说:“小王(利明)和方流芳现在也在美国。估计他们俩人不久都会回来的。没想到你说走就真的要走了。你这一走,什么时候回来就难说了。以后无论在哪里生活和工作,都别忘了咱们中国人自己的东西。我相信,只有民族的东西才是国际的东西”。他对我的关切,从他的语气、神情和目光中,充分流露了出来。那天,孔庆云老师还特意拿出300元人民币交给我说:“这几年你协助佟老师一起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为我们第十律师事务所作过贡献。这是佟老师和我们所里的一点心意。你就收下吧!”
临别时,我看着佟老师等的渐渐远去的背影,泪水盈满了眼眶。我万万没有想到,这竟是自己和佟老师最后的一面。
在美国发出的哀悼电报
1990年秋季,我和方流芳都在美国纽约哥伦比大学法学院。佟柔教授曾经在1988年应邀在该校的中国法研究中心做过中国
民法通则方面的演讲。 记得是在1990年9月中旬的一天中午,我按照平常的习惯来到哥伦比大学法学院的中国法研究中心办公室拿取信件。办公室的行政秘书LARRY MARTIN 先生是个平常喜欢和大家开幽默轻松玩笑的年轻人。不过,那一天他见到我时却表情凝重。他的第一句话就说:“大伟,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我们刚从北京方面得到通知,佟柔教授昨天晚上在北京去世了”。我顿时感到一阵晕眩。尽管我当时已经在海外得知佟老师身患重病的消息,但听到恩师过世的消息,还是不能接受这是个既成的事实。我感到沉重的悲哀阵阵袭来。我想到,我从此失去了一位尊敬的长者,一位在我青年时代引导我走上法学研究道路的导师;中国法学界从此失去了一位德高望重、热情质朴的大师。
我急忙赶回住所,把这个悲痛的消息告诉方流芳。当时中美两地的通讯联络远没有今天这么便利。我们当即决定起草一份简短的悼词,用电报的形式发给中国人民大学(当时只有人大校部才能接受电报)并请校部转交法学院和常风老师。电报当天下午就发出去了,我和方流芳的心里总算多少平静了下来。
老方是个办事认真执著的人,他不久回到国内后就去学校有关部门查询电报的事。他从北京给我来信说,那份电报当时被遗失了。为此他甚至和校部的管理人员争执了一番。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情也很难过。但是,我们作为一个普通的大学教师,面对服务效率低的官僚部门,争执又有什么用呢?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自己心里时时感到歉疚和不安的是,在佟老师的追悼会召开之时,我就这样最后失去了向佟老师最后致哀的机会。
不久,徐崇德老师来美国讲学途径纽约,住在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的招待所。我去看望徐老师时,谈起佟老师去世的事。徐崇德老师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佟老师去世太可惜了!他还没过上几天好日子,就这么走了”。
这些年,我经常回国工作和旅行。每次经过中国人民大学的校门,都想让汽车开慢一些,以便再仔细张望一下母校的校园。可是一想到,在这个校园里,我再也不会见到佟柔先生了,心中不由感到一阵空寞。
他就是佟柔
一日,和一位电视剧导演在一起谈天。席间,他知道我曾在大学任教,就问我能不能描绘一下中国大学校园里的教授的形象,最好能有点“画面的质感”。我略微思考了片刻,描述一个二十年前真实的一幕:
八十年代上旬,初春的一个早晨,一个年过六旬的老教授,着一身藏青色中式对襟上衣,头戴一顶前进式鸭舌帽,从学校宿舍区缓步走向教学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