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检察官为什么不与拥有协商权利的被害人协商,受访者提出了许多原因。检察官可能缺少好的联系信息(47%)或者被害人没能要求协商(45%)。有时被害人不合作(37%)或者拒绝被协商(30%)。对于未能协商最糟糕的原因是没有职员进行协商(23%)、行政疏漏(23%)和没有适当的协商制度(3%)。总之,这三种原因结合在一起占据了三分之一的受访者反映(见图形3)。
检察官不仅更经常地对被害人进行事件通知,他们也更经常地与被害人协商。在四分之三的检察官看来,过去两年中协商的被害人数量增加了。超过四分之三的受访者报告说,花在协商上的时间有巨大的或者轻微的增加(见表12)。三分之二的检察官也报告,他们现在比过去更加严肃的对待被害人的意见。
被害人影响陈述
所有的州都允许被害人在量刑阶段用口头或书面的方式作一份犯罪是如何影响他们的陈述。在有些州,被害人也可以表达他们认为何种刑罚是公正的。法官在施加刑罚时并不被限定要考虑被害人的愿望,但至少被害人的声音被听取。书面的影响陈述似乎是一般的规则:仅有19%的受访者说,被害人在量刑阶段通常或者总是作出书面陈述(见表13)。
我们询问有多少被害人需要帮助准备他们的陈述。平均的答案是大约四分之一的被害人。对于需要帮助的被害人,检察官的职员是如何例行公事地帮助其准备陈述呢?不是很常见:39%的人说“从来没有”,36%的人说“很少”,19%的人说“有时”,4%的人说“经常”,还有2%的人说“总是”。当检察官确实在为被害人准备影响陈述时,他们通常并不给被害人审查的机会:只有27%人说,他们经常或者总是在把准备好的影响陈述提交法院之前与被害人协商。
被害人服务
被害人权利立法可能授予被害人获得特别服务的权利,例如代理服务,雇主介入来解释由于出庭而造成工作缺勤,或者在出庭期间协助照看小孩。根据调查的回答估计,42%的被害人利用了检察官办事处提供的服务。十分之七的检察官提供了翻译服务、律师代理、咨询和照看儿童。十分之九的受访者提供了爱滋病检查,这是最普遍的帮助方式。最不普遍的是危机反应服务,只有为8%的回答者提供。
今天的被害人比两年之前更多地使用服务。几乎有十分之七的被访问的回答者报告说,使用检察官办事处提供之服务的被害人数量在增加(见表14)。
损害赔偿
被告人损害赔偿能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和让被告人为其犯罪行为承担责任。损害赔偿可以包括被盗或被破坏的有价值的东西、医疗或律师代理费用、失去的工资、犯罪现场的清理,以及更多。至少98%的回答者指出,在其司法区内至少有一些被害人有权获得赔偿。在我们的样本中绝大多数的检察官(94%)说,他们“无论何时可能的情况下”都积极地寻求损害赔偿,但是我们不知道它所代表的合格案件的比例。
从他们的反映来判断,检察官对获取赔偿令似乎非常积极。大约十分之九的检察官说,当他们寻求时他们通常或总是获得赔偿令。被害人有时需要收集金钱赔偿的凭证,检察官在帮助被害人收集文件方面是积极的。十分之八的回答者说,他们至少在有些时候协助被害人收集文件(见表15)。
国家补偿
所有的州为犯罪被害人开展了国家补偿计划,财政上由各州负担,并且联邦政府通过犯罪被害人法进行补充资助。国家补偿的申请可能存在或多或少的困难,依赖于各州和被害人对于指令阅读和理解的能力。检察官的职员对被害人非常有帮助。我们询问受访者,他们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国家补偿程序。几乎十分之九的人说,他们的办事处参加了(见表16)。调查的回答者中有十分之七的人在过去的两年里,看到了申请国家补偿被害人数量的增长。
主要的发现
对于我们全国性的调查,超过半数的检察官说,各州在过去的两年中已经扩张了被害人权利的范围,十分之四的检察官报告说,为执行被害人权利增加了金钱和职员上的投入。检察官报告对被害人权利投入时间增长最大的领域是获得通知的权利:80%的人报告收到通知的被害人数量增加了。事实上,回答者坚信他们把大部分金钱和职员时间都花在了通知上。调研中有二分之一的检察官也报告说,收到协助的被害人人数也有增加。
检察官们相信,被害人权利立法实质性地影响了他们自己的办事处,对刑事司法体制的决定来说有一个小的但是值得关注的影响。十分之七的检察官说,他们的工作量、职员需要和全部办事处成本都增加了。五分之四的检察官相信,被害人权利立法至少影响了一项刑事司法结果,最常见的是较长的监禁刑、较长的案件处理时间和增加的答辩。看到其中一项影响的大多数人认为,立法并没有在超出10%的案件中显示出什么区别。
较大的检察官办事处感到了被害人权利对于工作量和刑事司法结果的最大影响。在被害人权利法律保护力度较大的州的受访者,比被害人保护力度较弱的州的受访者,倾向于报告为执行被害人权利而投入的职员和资源的巨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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