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为行业仲裁提供空间
行业仲裁突出了专业性及专业人士的作用,国外很多行业协会下设仲裁机构,例如伦敦糖业协会、伦敦谷物和饲料贸易协会等均下设仲裁机构,为协会成员解决商事纠纷提供服务。行业仲裁在仲裁的专业性方面以及根据行业特点进行服务方面都具有优势。我国2004年修订的《
对外贸易法》在对外贸易促进一章专门作出规定,鼓励对外贸易经营者成立行业协会和商会。
①行业仲裁是今后中国仲裁的一个发展方向。因此,从法律上对行业仲裁作出规定,就使行业仲裁的发展有法可依,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3•突出意思自治
(1)放松对仲裁协议内容的强制性要求
就仲裁协议的内容,中国
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的必备内容为: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由于中国
仲裁法对仲裁协议内容的规定过于严格,在实践中,仲裁协议往往由于对仲裁机构名称描述不准确,约定了一个以上仲裁机构,或者只约定了仲裁地点,而该仲裁地点有一个以上仲裁机构,导致仲裁协议因仲裁机构约定不明而无效。当事人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意愿无法实现。
从商事仲裁专业服务的定位出发,商事仲裁要为商业现实服务,使商事争议的当事人更容易利用商事仲裁的手段解决纠纷,尊重和保护当事人采用商事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意愿,而不是使当事人选择商事仲裁方式有所阻碍。为此,应该放松对仲裁协议内容的要求,当内容含糊不清时,应作有利于仲裁的解释,即尽量使仲裁协议有效,这也是国际仲裁的趋势。
(2)在仲裁员的选定及仲裁地点的选择方面给予当事人更多的选择在仲裁员的选定方面,根据中国
仲裁法的规定,中国的仲裁机构均设置仲裁员名册。
②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一般都规定当事人只能在仲裁员名册的范围内选择仲裁员。
目前,国际上主要仲裁机构在仲裁员的选定上通常都倾向于给予当事人更大的自由空间。这些仲裁机构要么不设置仲裁员名册,如国际商会、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要么虽设置有仲裁员名册,但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选定仲裁员名册以外的人士作为个案仲裁员,如巴黎仲裁院、日本商事仲裁协会、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这一方面有利于针对案件情况选择最合适的专业人士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