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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南都周刊》谈所谓钉子户事件

  南都周刊:在人们的经验当中,这种拆迁的事情几乎是天天发生的,只不过好多都是在一个时间段以内都被解决掉了,但这个被称为“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坚持了三年多的时间。所以,人们也提出问题,政府和开发商没有利用别的手段强制执行,似乎也开始尊重公民的意愿?
  贺卫方:对,这个力量对比是很有趣的。开发商能把周边的土地挖成那个样子,表明了他有非常强势的地位。实际上,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已经侵犯了一个公民的民事权利,比方说相邻权,户主已经无法依照平常的生活方式去生活,比如说不能出自己的家门,实际上已经构成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了。但是,他毕竟没有直截了当地把房子推倒,而是认认真真地挖成这么一个孤岛,这个其实说明了法律上的问题其实并不是那么简单,并不是说开发商很强势就可以对公民的权利为所欲为。这两位房主,他们自己还是自信自己背后有一种力量让他们能够坚持住。
  南都周刊:坊间有些传闻,认为重庆钉子户所以成为史上最牛钉子户,可能有着什么不可告人的背景和势力,如果这些传闻有事实依据,会影响这个事件的性质吗?
  贺卫方:这事实其实是摆在大家面前的,去猜测背后的因素其实没有多大必要。就事论事,在本案中,拆迁是否为了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实际上是这些案例的一个关键词——在这个案例来讲其实是再清晰不过,事实上开发商不是为了公共利益,但是他们似乎也拿到了某种意义的尚方宝剑,否则他们不敢在没有达成协议之前去进行这样的开发。似乎大家背后都有某种依托,当然,如果说被挖的那一家依托很强大的话,也不至于出现这样的问题。其实,从整体的对比来说的话,我们知道谁是弱势群体还是非常清楚的。现在也是对于我们的法律和司法的一个考验了。我之所以说比较失望,其实是对法院是比较失望,因为法院在挖到这种程度的时候还开一个听证会,让双方都去发表所谓自己的看法。如果这个听证会不是走过场,而是一种决策方式,那么听证的结果一定会存在两种可能。但是,在目前的情形下,是不是会存在另外一种可能呢,就是说被拆迁的人的权利会得到一种保护,开发商挖地的行为完全是错误的,是不是还要把挖去的土地给填平,把房子恢复原状呢?这可能吗?
  南都周刊:在双方利益的博弈当中,他们之间的抗争,谈判抑或无法谈判,是不是证明了我们目前在这两者的利益分配上,是存在不公平的?比如,直接对拆迁户适用的法律条例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这些条例,是不是在照顾老百姓的利益方面是有欠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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