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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己诏”与中国古代政道

  接下来我再谈谈天地人三才和谐统一论。古代帝王都会自谦,因为大家都是这样做的,肯定不会有人跳出来说自己是一个正确的皇帝,是一个光荣的皇帝,没有人会这么做。钱穆先生曾经在《黄帝》和《国史新论》中提到过“罪己诏”的问题,他说中国古代帝王这种罪己诏的做法,实际上是与君权对举的。我在读韦伯的《儒教和道教》的时候,发现韦伯非常敏锐,到目前为止我只看到他(在西方学者中)提到罪己诏,他拿此跟西方的charisma理论相比较。他认为如果一个皇帝不能对自己的政过进行反省的话,那么他的charisma会流失掉。我认为韦伯的这个观点是非常到位的。大家知道charisma译成中文就是魅力,charisma统治就是所谓的魅力型统治。我们大家看很多书中都讲到,君主尤其是开国君主都会有很多祥兆。比如说袁世凯,他要当皇帝他也要编造一些“龙”啊的什么东西。中国古代的皇帝在当帝王之前都需要有某种特殊魅力,对现代人来说,那些东西我们相信也罢,不相信也罢,但是对古人来说却都是实实在在的,不仅仅是帝王们自己相信,百姓和大臣们也都相信。那么它背后的东西就是刚才我所说的天地人三才统一观念,即人生活在天下地上,人和天地是连在一起的。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曾经专门解释过王这个字的写法。他说王这个字,三横中间一线,就是通天地之人。上面是天,下面是地,中间是万物人民,这一竖把三者接通起来就是王了。
  是不是都是皇帝亲自承担上天的责罚,有不同的情形,经常会出现一些很有意思的插曲。比如从汉代以来,朝廷里面发明了一个方法,担心皇帝承担的罪过太多,自责的太多,就用三公来帮助皇帝承担责任。在西元八年,当时的丞相翟方进就因为“荧惑守心”而自杀。想象一下一个宰相被皇帝逼得自杀,你难道还能够说这些人都不相信,只是专门制造这些东西来骗人吗?显然不是的。而且历代都有这样的情况,以至于魏文帝的时候因为发生日食而有人弹劾三公,魏文帝朝批就说不能委过于丞相,而应该由我来承担这个责任。在元仁宗和顺治皇帝身上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清世祖顺治皇帝当时就说发生了灾祸都应该我来承担,这是上天对我的谴告,我必须真心诚意给上天知道,我愿意把事情做好,愿意对人民负责,也愿意对你们负责。所以罪己诏在一定程度上讲也可以说是皇帝向上天的一份述职报告甚至是检讨书。有些比较有理智的皇帝,他们会区分灾异和祥瑞。大家都知道,古人很讲究祥瑞,也很讲究灾异。这两个实际上是一回事,不过是一个问题的两端而已。像光武帝当政之后,大量的人来汇报今天在地上挖出了一些什么东西,上面写着什么什么,反正都是一些拍马屁的话。光武帝后来就说以后这种东西可以不用送上来,因为在汉文帝时曾经发生过有一个叫新垣平的人伪造了一个“人主延寿”的玉杯给汉文帝,汉文帝非常高兴,过了一年以后发现是伪造的,汉文帝大怒,那个人下场非常悲惨。后世比较聪明的帝王就会接受谴告而拒绝祥瑞,他就担心会有不法之徒借此来牟利。历史上像光武帝、唐太宗、汉宣帝等都专门下过诏书不许呈报祥瑞。就是真正有了祥瑞,有的皇帝也会下诏书说我的德行根本不配接受这样的祥瑞,这些祥瑞不是为我而发生的。这些都是在表示一种对天的敬畏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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