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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实践,司法判定与民主公决——从宪政伦理与责任政治原理,谈台湾政治危机解决的可能途径

  其深刻的原因在于,执政党及其最高领导人的合法性与权力的正当性,是经由人民选举而赋予的。
  当整个国家因政治与政策原因乃至个人关系,而产生或发生重大政治危机时,政府或最高当权者的政治承担与退隐更换,就是必然的而且是唯一的选择。
  真正宪政民主的制度与精神在于,国家政治稳定与人民根本利益,不可能为执政者个人与一个政党所仱持绑架,在政治冲突与危机程度已经达到极端危险情势下,最高领导人的隐退更替可以说就是最低限度的宪政民主的要求,也是最经济有效的方法途径。
  否则,政治与政策性乃至个人危机,可能就会转变成动摇国本的宪政危机和将付出极大社会代价的颠覆性国家危机。
  台湾当前的情势与危机,正是处于这样的状态之中;而且所有的危机症结与根源,又是与最高权力者相关联,其权力正当性已经被动摇,因为民主宪政原理的多数民意基础已经事实上被颠覆。
  所以,最高领导人的退隐与变更,就是不可避免和将成为台湾必然的选择。
  对此,从目前情势言,实在看不出还有什么其他更有效的办法可以替代,还有其他更好的途径可以化解冲突和消除更大规模危机于未然!
  更为重要和尤须强调的是,此次危机与二千零一年(核四案)和二千零四年(大选枪击案)所引致的政治危机,在形式与内容,危机的程度与实质方面,都具有根本性的不同。执政的具有民主传统的民进党,必须要有理性明智的选择!不能丧失民主宪政的原则精神和民主政党的传统,而置台湾前途与人民赋托于不顾,将一人之荣辱权益超然于全民与国家利益之上?不能为“夺权”和撕裂族群的“本土政权保卫战”之类不实话语所蔽,而失却民主宪政的理念精神和正常判断/决断力,反而置整个党于不义之境地?让台湾民主处于危机中。在在都是阿扁与民进党人,应该三思与审慎抉择之所在。
  可以说,根据当前台湾的情势,唯一正确有效的选择和出路,就是要在历经了民主宪政发展的挫折与逆境中,找到正确的方向与目标;就是要在长期困扰与危机困境中,深刻反省并把握好机遇和选择正确有效的方式途径,来化解危机和促成其为真正民主进步的新转机!所以,应该呼吁台湾朝野政党政治人物,给人民一次抉择的机会,给台湾民主一个新希望!以此防范朝野与民众冲突的进一步升级,酿成不堪设想的政治社会危机结果。
  四,人民心中自有一把尺,相信台湾民主宪政的机制功能将最终解决当下危机!
  从台湾当下危机及其宪政民主法治的解决看,主要是在以下三种途径选择中进行:经由代议制国会制衡行政权力(宪政立法权功能途径);司法监督以及最终判定(司法权途径);人民公决(人民主权/直接民主最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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