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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无谓的抗争,选择壮烈还是偷生?

  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党中央的批准,薄一波等同志是不会用假自首的方式出狱的。尽管如此,在“文革”开始后,薄一波等人仍被打成叛徒,直到1977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才发文为该案平反。而当年的志愿军战俘们在回国后,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几年前,笔者在办理一起贪污受贿案件时,一位证人痛哭流泣地向笔者讲述了他的“证人”经历:当某部门将他传去问话时,被告知必须按照他们的要求去作证,否则就是对抗国家的法律。大冬天的他被打手们扒掉棉袄,只穿着一件被泼上冷水的衬衣,然后让他站在空调的出风口,往他身上吹冷气……。他知道这样下去就是死了,也没人敢为他申冤,于是他只好违心地在人家编制好的笔录上签了字。在无谓地抗争面前,他采取了偷生。他问笔者,这样做是对还是错。笔者无言。
  前不久,还有一个人向笔者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对新婚小夫妻在山野里游玩,上来几个肌肉发达的歹徒,他们扒掉妻子的衣服,让丈夫走开。丈夫试图反抗,早被一拳打倒在地。另有两把刀一前一后顶住了他。就在丈夫面前,妻子被三个歹徒强暴了。此后,妻子一句话也不说,最后他们选择了离婚。这位丈夫说,他也知道当时他再反抗下去的结果,要么被一刀捅死,要么是被打成重伤,但照样避免不了妻子的灾难。可他当时毕竟没有选择壮烈,而是选择了偷生,为此,他的内心一直受着无声地遣责,他真的不想再活下去了……。
  戊戌变法失败后,能逃的逃了,谭嗣同却“竟日不出门,以待捕者”。梁启超劝他走时,他以“程婴杵臼,月照西介”故事中两位中国先秦和日本近代史上的积极自杀者为榜样,坚持“死易、生难”。被捕前一日,“日本志士数辈苦劝君东游,君不听”。至于谭嗣同不走的理由,李傲 在他的《北京法源寺》一书中是这样解读的“我们这些兴风作浪、煽风点火的若全都跑了,没一个人敢牺牲,这成什么话,这怎么对得起人,所以我谭嗣同非死不可,非先死不可!”到了“就义之日,观者万人,君慷慨神气不少变”,“从容就戮,呜呼烈矣!”所以象谭嗣的壮烈并非无谓,他是想用自己的死去唤醒民众麻木的神经。
  事实上,“贪生怕死”是人之本能,我们即要衷心崇敬那些忠于信仰、为谋取人类社会福祉的志士和烈士,也不要蔑视那些在无谓地抗争面前选择了偷生的人们,因为人有选择生与死的权利,只是他要对自己选择的后果负责。而我们的社会更需要宽容和理解那些在无谓地抗争面前选择偷生的人们,因为我们已经认同了以人为本的社会价值观。我们应该一切从人出发,把人作为一切理念、行为与制度的主体,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实现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保障所有人的平等、自由和人权,提高所有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这才是我们现代法制的极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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