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服刑人员家庭同居制度的适用
家庭同居制度的执行机构都会准备特殊的场所专门用于家庭同居生活, 通常会给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在监所内提供一间经过装修的、私密的公寓式房间。但是, 并非只要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 就可以享受到家庭同居权。罪犯家庭同居制度的运行有一套程序规则和实体要求。首先, 服刑人员必须已婚。并非所有申请者都可以获得家庭同居权。因为家庭同居制度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夫妻同居;夫妻同居是家庭同居的基础前提与核心内容。因此,申请家庭同居的服刑人员必须为法律承认的已婚者, 且其婚姻必须始于其被监禁前。其次, 申请者必须属于中度戒备及其以下等级监狱的服刑人员。例如, 美国实行监狱戒备分级制度, 根据关押罪犯的人身危险性与对应的监狱戒备强度, 分为最高度戒备、高度戒备、中度戒备、低度戒备、最低度戒备五个等级。前两者中的罪犯无权获得家庭同居许可。再次,申请者必须没有任何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美国大部分监狱会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服刑者进行科学的行为管理评估, 并以此为基础对罪犯的人身危险性、服从监管意识、行为表现能力计分, 积分较高者更容易通过家庭同居的申请。
服刑人员如果符合上述条件, 将经过健康检查,如果服刑人员是HIV 感染者, 而他的配偶不是, 那么该服刑人员原则上将被拒绝允许接受配偶同居待遇; 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不是HIV 的感染者但其仍然坚持要进行配偶探望, 罪犯与其配偶必须出具书面的《夫妻同居安全措施申明》, 并经监狱同意; 如果服刑人员和他的配偶都是HIV 感染者, 同时监狱同意出具书面许可, 那么罪犯可以得到配偶同居待遇。此外, 对于希望探望服刑人员享受家庭同居权的配偶也同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 1) 必须是该服刑人员同意探望名单中的一员; ( 2) 如果是罪犯的配偶,必须提供能证明两人婚姻关系的证据; ( 3) 通过背景身份检查; ( 4) 进入监狱通道时接受安全检查; ( 5) 着装得体。
二、服刑人员家庭同居制度的利弊分析
( 一) 服刑人员家庭同居的制度优势
首先, 罪犯家庭同居制度有利于维系服刑人员的家庭关系。家庭在罪犯重新回归社会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服刑期间, 罪犯在精神和肉体上几乎与外界隔绝, 家庭成员往往是他们最大的精神寄托, 同时也是他们连接外界的桥梁。但自由刑的执行以剥夺罪犯的自由为主要内容, 在服刑期间, 服刑人员的家庭关系往往极易处于不稳定状态。作为服刑人员的配偶除了要独自承担家庭责任外还要背负一定的社会压力, 在种种重压下, 他( 她) 们往往会选择离婚。而一旦高墙外的配偶选择离婚, 这对服刑人员的精神是个重大打击。大部分服刑人员会因此而丧失对生活的信心, 对未来不抱任何希望, 通常情况下, 会消极、被动地接受改造, 而反应激烈的可能会对改造采取积极对抗的态度。赋予符合一定标准的服刑人员家庭同居权, 使其在服刑期间可以和家人团聚, 享受亲情, 不仅可以缓解其内心压力, 重塑对未来人生的信心, 同时也使得家人感受到他们的变化, 看到未来的希望。家庭关系的融洽和稳定反过来又会良性刺激服刑人员好好改造, 努力争取减刑、假释机会。其次, 罪犯家庭同居制度有利于减少狱内性犯罪。在美国电视剧《越狱》中, 我们经常看到狱内同性罪犯之间的性犯罪现象。事实上, 此类现象并非影视作品的夸张描述, 甚至并非监狱里的个别情况。[6]美国的监狱实证调查报告指出: 监狱内部性犯罪现象严重; 服刑人员甚至认为面对“狱内强奸”的威胁是监狱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7]狱内强奸不仅损害了被强奸者的身心健康, 它容易导致狱内暴力事件和影响服刑人员的正常人际交往关系且容易导致HIV 和其他感染病毒的传播。而配偶探望是阻止狱内性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赋予服刑人员家庭同居待遇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服刑人员的生理压力和心理压力, 从而减少狱内强奸事件的产生。再次, 罪犯家庭同居制度有利于减少再犯。稳定的家庭关系将会向服刑人员传递强烈的家庭和社会归属感。外部环境的美满状态使行为主体对恬淡生活产生“经常性的眷恋”, [8]经习惯化过程固定后, 服刑人员便很难再回复到渴望实施犯罪获取满足的激励体系中。提升再犯预防的效率并不在于被动地排解从刑满释放的前犯罪人在社会外部环境影响下可能产生的消极情绪。富有成效的再犯预防应当是通过罪犯家庭同居制度, 在服刑阶段就主动引导罪犯在家庭同居生活中独立地发现他所钟情的快乐与依恋, 在一次又一次的情感满足与内心愉悦中释放自己, 找回自我, 断绝与反社会行为的思维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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