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区服务刑
社区服务就是判处犯罪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为社区提供一定的义务劳动,使其弥补因其罪行给社会或个人所造成的损害。社会服务刑一般也作为主刑的附加使用。但在有的国家,社会服务刑也被规定为主刑的一种,例如,《挪威刑法典》第2章第15条规定,普通刑罚的种类包括:监禁、拘留、社区服务、罚金。⑿其中,社区服务刑被当作主刑来使用。
当然,除了以上几类非监禁措施之外,欧洲各国还规定了种类繁多的其他非监禁措施,如惩戒、犯罪人与被害人的和解与损害赔偿、警告等。同时,各国刑法中的缓刑制度、假释制度、刑罚赦免制度也充实和丰富了各国非监禁措施的内容。
(三)非监禁刑适用率高且呈轻缓趋势
从欧洲各国的刑事立法情况来看,刑法典所规定的非监禁刑的种类非常之多,在司法实践中,各国也在努力扩大非监禁刑的使用数量,司法人员在选择刑事制裁措施时,也偏向于选择非监禁措施,一般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对犯罪人适用监禁刑。从上个世纪后期开始,欧洲许多国家监禁刑与非监禁刑使用的数量比已经发生了变化,非监禁刑的使用数量已经超过了监禁刑。例如在葡萄牙,不可易科之监禁的比例相对于所适用刑事处罚的总数从1982年的42%下降到了1985年的35%。⒀德国、意大利、法国等国家的情况也类似,监禁刑所占比重也远远低于非监禁刑,并且这个比重随着社会的发展在逐渐下降。非监禁刑自上个世纪中期在欧洲国家的刑事立法和司法中产生以来,欧洲国家的刑事制裁体系已经完成了从监禁刑到非监禁刑阶段的过渡。
从使用的非监禁措施来看,罚金刑在各国的非监禁刑中比率最高,几乎超过整个非监禁刑使用数量的一半,另外,社会服务刑已经开始受到人们的青睐。据相关资料统计,1994年一些国家对成年罪犯使用非监禁制裁措施的百分比数据显示,英格兰和威尔士使用的限制自由刑的比率为7.07%、警告7.89%、罚金79.33%;德国使用的限制自由刑的比率为13.92%、警告0.84%、罚金78.31%;葡萄牙的数据为限制自由刑0.17%、警告29.88%、罚金24.58%、社区服务令0.43%;白俄罗斯的数据为限制自由刑11.02%、警告46.12%、罚金9.15%。⒁通过这一组数据可以看出,在各个国家非监禁刑适用中,限制自由刑所占比重并不是很大。在欧洲人的观念中,自由是人类社会所追求的理想。虽然,限制自由比剥夺自由较轻,但它始终是限制了人身自由,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非监禁刑,也只能是在不得以或者被迫情况下才能选择。这也说明了,欧洲在适用非监禁刑种类的选择上也出现了轻缓化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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