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
尽管英国02年的《企业法》是建立在对过去30多年企业合并控制体系总结的基础上的修改与补充,并没有采取彻底性重建的方式,而然,毋庸置疑的是这些细微的改革却对建立新型的企业合并控制体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健全英国的企业合并审查制度具有深远的影响。
第一, 国家对企业合并控制的“经济学化”是企业合并控制制度建立和改革的必然趋势。企业合并本身是一种市场行为,而国家对企业合并行为的控制是基于市场自身的缺陷,通过国家这只“有形的手”保障市场的有效竞争机制,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由此可见国家对企业合并控制无论在政策的制定上与规则的实施上都应该建立在经济分析的基础之上。英国的企业合并控制制度的改革正是这种趋势的体现。将SLC这种纯市场经济分析的标准作为判定企业合并与否的唯一标准,取代了以公共利益为标准的审查模式,最大程度的降低了政治因素对市场的干预,使国家对企业合并的控制最终的回归到市场经济中,确保了企业合并这一经济行为能够起到对市场发展的真正作用。
第二, 独立、透明、高效的企业合并控制机构是建立完善的企业合并控制体制的重要前提。作为市场合并企业的监督与审查者、消费者与其他市场竞争企业利益的保护者以及国家企业合并控制权力的执行者,企业合并监管机构如何定位自己的角色,特别是作为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如何处理与其他行政部门的关系上尤为重要。一方面要求该机构必须避免来自政治因素的影响,应完全根据市场情况和经济分析的角度对于企业合并行为进行审查与监督,同时实行公开原则,接受司法监督,保障决策的公正性;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瞬息万变,要求该机构在公正、准确的前提下,尽可能快的对企业合并做出决定,保障合并企业的经济利益。英国的改革采取对以前的企业合并控制机构重新定义,对OFT和CC的权力进行有效配置,强化其执法权力;以SLC作为唯一标准,减少了其他政府机构的干预;公开审查结果与相关文件;建立专业法庭CAT进行司法监督;缩短审查期间,使之更符合市场的要求。
英国02年《企业法》所建立的新的企业合并控制体系经过5多的实践,总体而言是成功的。正如CC主席彼特。福尔曼所说:“成果令人满意,但实力远远未得到展示。” [20]随着英国国内市场以及国际与欧盟市场企业合并浪潮的进一步加深,英国的企业合并控制体制必然会对英国的经济运行以及有效市场竞争保障上起到更加积极的影响。
【注释】作者简介:路延君,男,1982年出生,英国纽卡斯尔大学法学院2007级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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