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方案一出台便引起了空前激烈的论争,这一制度是可以很快地解决,但是它还存在很多负面的问题。他征询了当时的国务卿杰弗逊和麦迪逊的意见,他们明确的表示这个提案明显与
宪法冲突。
宪法授权国会发行货币,但决没有授权国会转让发币权给任何私人银行。华盛顿显然被深深地触动了,他甚至已决心要否决该法案。得知这个消息后,汉密尔顿立刻跑来游说华盛顿,财政部长汉密尔顿的账本似乎更有说服力,那就是如果不成立中央银行以得到外国资金入股,政府将很快垮台。(《货币战争》宋鸿兵著)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他会使美国对外国金融机构负债,甚至本国金融命脉都有可能应此而为外国金融机构操纵(这些在《货币战争》一书中都有很详细的论述)。
三、关于第一银行主要争论
1、第一银行设立的合宪性论争
美国宪法第一条的第八项规定了国会所拥有的权力,期中第二款规定:以合众国之信用借贷款项;第五款规定:铸造货币,规定国币及外币之价格,并规定度量衡之标准。关于设立第一银行违宪性的主要争论在于,国会是否有权设立银行。关于这个问题在“McCulloch v. Maryland”一案中联邦最高法院对此做出了详述。该案件是马里兰州立法对在其境内的美国银行的分支机构进行课税而引发的联邦设立银行立法的合宪性审查。首先要说的是美国的
宪法采取的列举式的立法模式,即列举了联邦的权力,在此之外的权力由各州与美国民众享有。马里兰州辩称
宪法中没有列举到联邦有设立银行的权力,并且第八项最后一款当中所说的:“为了行使上述权力,以及行使本
宪法赋予合众国政府或各部门的种种权力,制定一切必要的和适当的法律。”马里兰州认为给条款意在限制联邦的权力。而法院认为:如果向马里兰州那样去解释本条款,他将删减并几乎完全消除立法机关选择方法的有用并且必须的权力,显然
宪法不是这样的意图。理由有二:“1、这一条置于国会权力条文中间,而不是在权力的限制条文中间;2、它的用语以图在扩大而非是限制授予给政府的权力。他声称是一项额外的权力而不是对已经授予权力的限制。”这样最高法院通过对
宪法的解释使得第一银行获得了合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