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作者简介:孙珉,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
上海高院“吴冠中诉上海朵云轩、香港永成古玩有限公司出售假冒其署名的美术作品纠纷案”,公报1996,2,66(68)。
侵犯姓名权,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对此可以适用法释【2003】20号,第3条。该条解释采客观行为说。本案被告拍卖行为与假冒画作的制作人的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客观的关联,可以构成共同侵权。关于共同侵权的主观说和客观说,参见王泽鉴《侵权行为法》第二册,作者自刊发行(台北)2006年版,第18页以下。
冯晓青、唐超华主编《知识产权法》湖南大学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68页。
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第316页,同氏著《知识产权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三版,第340页,将本案附列其后,作为典型案例讨论。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编《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判例评解》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年版,第402页=最高院知识产权判例,第402页。
孟祥娟《版权侵权认定》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16页。
李明德、许超《
著作权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77页。
最高人民法院(1995)民他字第18号批复,最高院知识产权判例,第402页。孟祥娟,前揭书,第116页。
最高院知识产权判例,第402页。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沿海地区涉外、涉港澳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法(经)发12号。
吕国强“《毛泽东肖像画》案若干法律问题探讨”,载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研究》第3卷,中国方正出
版社1997年版,第147页。作者为当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王泽鉴“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竞合”,载氏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
版,第353页。
吕国强,前揭文,第147页。
冯晓青、唐超华,前揭书,第168页。
金勇军“评吴冠中诉上海朵云轩、香港永成古玩有限公司侵权案”,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8卷,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84页。
沈明磊“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问题之研究”,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29期,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64页。
【德】Karl Larenz著,陈爱娥译《法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47页。
沈明磊,前揭文,第1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