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确实有相当一部分犯罪人都是可以找到宽恕理由的,但被害人一方因受到犯罪侵害所产生的报应感情也可以理解的,所以要宽恕犯罪人更需要宽阔的胸怀和更高尚的情操。有一个反对死刑的女士曾这样说过:“如果我的儿子被杀,我肯定会非常痛苦,如果判处对方死刑能够让我的儿子活过来,我不会反对死刑的,可我的儿子已经不可能再活过来了,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再制造一个新的悲剧呢?”
有一本书上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人一生的至爱”。我们每一个人当然也包括那些犯罪人,当我们杀了那个犯罪人之后,对他的母亲、妻子、儿女或者一生最爱着他的某个人来说岂不又是一场新的悲剧?
2007年10月6日晚,浙江省台州市六十多岁的徐云贤骑摩托车回家,被对面一辆快速行驶的轿车撞倒在地,压伤了左小腿。开车的人不但没停车,反而飞快地逃离了现场。
徐云贤忍痛打了报警电话,当晚被就转到台州医院进行了截肢手术。命是保住了,可左小腿却没了。
不久,老徐装上假肢,开始重新学习走路,可如针扎般的幻肢痛却日夜缠绕着他。更让老人心寒的是,肇事者仍逍遥法外。
无奈,老人致电当地媒体,希望目击者能提供线索,一经证实,他将酬谢一万元。
一位目击者向路桥区公安分局提供了线索。
30岁的周号兵,是路桥当地一家塑胶有限公司的销售员。事发当晚,喝了酒的他开公司的车送女友回家,撞上了老徐。小伙子一念之差,不管不顾地驱车逃逸。
事发后,他胆战心惊地过着日子,警察找上门时,他后悔不已。
周号兵老家在湖北,家境贫寒,到路桥打工后,钱未赚到却闯下大祸,远在老家的父母知道后连忙赶来。
老徐家人提出25万元赔偿款(包括医疗费和假肢费),远超周家人的承担能力,但他们没有推脱,只是一个劲地说,即使卖房子也会全部赔付,决不推卸责任。
对方的诚恳,让老徐心软了:自己家道殷实,就算赔上一百万也接不回腿了,这一家人也不容易,小伙子知道教训就好。
当周号兵的父母把25万元送来时,老徐只收下20万,以抵医疗费和假肢费。
人找到了,钱也赔了,老徐的心情稍稍平静下来。可当案件移送到路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老徐从经办检察官沈丹丹的口中获悉,周号兵已涉嫌交通肇事罪,按
刑法规定可判三到七年。
这下老徐有点担心了,周号兵家里负担已经很重,要是他再关个三五年,家里怎么办?当天,他就拄着拐杖找到了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