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
宪法意识现状
“
宪法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具体表现,是公民
关于宪法的知识、观点、心理和思想的总和。它包括人们对于
宪法知识和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对
宪法功能的认识,对
宪法实施的评价,对于基本人权保护和行使状况的感受等等。”[1]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大学生
宪法意识存在以下问题:
1. 对
宪法知识掌握少、兴趣低
宪法知识的掌握是形成
宪法意识的前提。然而,调查显示,80.2%的大学生没有读过
宪法。他们只能谈出对
宪法的零星认识,对
宪法的了解微乎其微。兴趣是学习的最大动力,而许多人往往对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等情有独钟,喜欢
宪法的人却寥寥无几,在学习法律时带有很强的功利心态。显然这不利于他们形成正确的
宪法意识。
2.
宪法权利意识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人为本,尊重个体权利,而
宪法权利是其他权利的起点,在整个权利体系中居于核心和根本的地位。人们
宪法权利意识的强弱,往往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标准。可大学生的
宪法权利意识令人担忧,主要表现在:第一,41%的大学生根本不知道自己享有
宪法权利,主体意识不强。第二,大学生对
宪法权利的理解存在偏差。
宪法所列举的基本权利多达几十种,但调查显示,大部分同学仅将之理解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诸如人身自由权、言论自由权等
宪法权利则知之甚少。第三,行使
宪法权利的意识不强。51.4%的大学生没有行使过
宪法权利,他们在这方面处于一种消极、被动的状态。